如今,90后的人们被脱发困扰。如果有一种“神药”,可以“3天止脱发,21天长出新头发,3个月植发造林”,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在电视广告中,一款名为“邦瑞特牌植物防脱发发露”/“朴宣秃医生发根活力因子”的产品宣称有这样的疗效。而且是“史上最快最安全的生发产品,是日本民间公司中普及率和知名度最高的脱发产品。日本皇室指定的唯一脱发产品.被出口到日本,三个月内成为日本药妆店的销售冠军。”这样的神药,当然不便宜,半价销售也要230元一瓶。
“神”这么夸张,还有一长串的口碑和荣誉祝福。如果是真的,恐怕早就卖光了。但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清楚,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这种“灵丹妙药”几乎不会存在。
更有甚者,在各个版本的广告中,这种产品甚至有不同的名称、发明者和成分。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网址:http://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找到了生产厂家,得到的回复是该公司有“邦瑞特育发露”但没有“飘萱图医生生发活力精华”,还有几个发明人在广告中声称“查无此人”。那么广告从何而来?据公司负责人介绍,“所有产品都是经销商做的”,产品的生产价格只有12元一瓶。在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该产品,备注中注明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名称已变更)未组织对该产品声称功效的审核,该批准文件不视为对该产品声称功效的认可。
显然,这种“神药”只是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产物。根据《广告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化妆品不得虚假夸大,不得以他人名义担保,不得以暗示的方法使人误解。此外,利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核实的科研成果、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摘要、引文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的,构成虚假广告。
报道称,“神药”的广告在多个卫星电视台播放了20多分钟,出现了医生、患者、名人等身份、出身、资历不明的“权威人士”。可见,这种所谓的生发“神药”几乎突破了《广告法》禁止虚假广告等所有法律法规的底线,是在拿消费者的智商开玩笑,赤裸裸地欺骗消费者。
但不可思议的是,普通人也能判断出“神药”的虚假性、欺骗性和非法性。为什么监管部门视而不见?相关执法部门是真的不看电视节目,还是没有接到相应的投诉举报?要知道,这个“神药”的批准文号是2006年1月的。十几年过去了,监管部门什么都不知道?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此类虚假广告,除广告主外,即使——声称对广告不知情,也未必能逃脱监管不力的责任。广告主、经营者、代言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媒体、名人、“神医”、“患者”等代言人、推荐人在明知或应知是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发布、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根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处两年有期徒刑。著名“医疗广告演员”胡祖钦被拘留就是最好的例子。
欺骗消费者的“神医”广告固然恶心,但视而不见、选择性失明的“神医”更可怕。相关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及时查处这些夸夸其谈的“神药”广告,深挖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做好事前审查,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可乘之机。不要等到每次全国消费者都知道了“神药”广告,相关代言人升级为“四大神医”。当消费者不断受害时,亡羊补牢,犹未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