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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戊巴比妥的给药说明

异戊巴比妥的给药说明

1.本药的注射液不稳定,应在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溶液后使用。如5分钟内溶液仍不澄清或有沉淀物,不宜使用。

2.本药肌内注射应注射于大肌肉(如臀大肌或股外侧肌)的深部;无论药液浓度高低,单次注射不应超过5ml。不宜在浅表部位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并可产生无菌性脓肿或坏死。

3.本药静脉注射应选择较粗的静脉,以减少局部刺激,避免引起血栓形成,切勿选择曲张的静脉;并应避免药物外渗或注入动脉内。外渗可引起组织化学性创伤,注入动脉内则可引起局部动脉痉挛、剧痛,甚至发生肢端坏疽。

4.用药剂量过大或静脉注射过快易出现呼吸抑制及血压下降,成人静脉注射速度不应超过100mg/min,小儿不应超过60mg/(m2·min)。

5.用于抗惊厥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及肌肉松弛程度,剂量以恰能抑制惊厥为度。

6.本药不宜作为催眠药长期使用,长期使用可能成瘾,连续使用者一旦停药即出现撤药症状。如连续使用达14日,可出现快速耐受性,常用量可不再显效。

7.本药停药时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

8.本药中毒的急救同苯巴比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