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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

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

选任:指通过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公务员。如省长、市长、县长、乡长。

委任:指通过有权机关任命产生的公务员。如厅长、局长、巡视员。

调任:指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入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考任:这是指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通过公开考试竞争产生的公务员。

聘任。这是指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产生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