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为: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书:安全标志书。
其对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如下: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示两部分组成。安全标志证书由归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不同尺寸的图形用于不同类型的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审核。有效期内产品名称、型号变更的,须按程序申请换证。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发布,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
2016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7月1日实施。同时,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法律对保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规范统一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公开征求和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专家及行业组织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论证,于2019年7月2日发布《办法》解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
三证一标志为: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
其对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如下: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示两部分组成。安全标志证书由归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不同尺寸的图形用于不同类型的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审核。有效期内产品名称、型号变更的,须按程序申请换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标志,其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6、保健食品已开启备案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并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