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üshi
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正式定型,而成熟于盛唐时期。
律诗的格律要求是多方面的。首先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句、六言句或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其次对诗句数量有不同限制,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八句。如果仅六句,则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超过八句,即在十句以上的律诗,称排律或长律。第三是特定的对偶要求。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两句成一联,计四联。按照旧时律诗写作的起承转合结构,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每首的中间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都必须是对偶句。排律则除首末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都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或一二两联,或二三两联,或仅二联要求上下句对偶。第四便是声韵格律的严密要求。
以常用的五律、七律为例,首先是押韵,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五律首句多数不押韵,七律首句多数押韵。也有押仄声韵的,有人认为押仄韵的应属古体。其次是声调。古代汉语分平上去入四声。诗歌声律以平声字为一类,以上去入三声字为一类,称“仄声”。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
五律仄起式
乧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乑平平仄仄,乧仄仄平平。
乧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乑平平仄仄,乧仄仄平平。
五律平起式
乑平平仄仄,乧仄仄平平。
乧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乑平平仄仄,乧仄仄平平。
乧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七律仄起式
乧仄平平仄仄平,乑平乧仄仄平平。
乑平乧仄平平仄,乧仄平平仄仄平。
乧仄乑平平仄仄,乑平乧仄仄平平。
乑平乧仄平平仄,乧仄平平仄仄平。
七律平起式
乑平乧仄仄平平,乧仄平平仄仄平。
乧仄乑平平仄仄,乑平乧仄仄平平。
乑平乧仄平平仄,乧仄平平仄仄平。
乧仄乑平平仄仄,乑平乧仄仄平平。
加圈的字表示可平可仄。五律首句如押韵,仄起式改为“乧仄仄乑平”,平起式改为“平平仄仄平”;七律首句如不押韵,仄起式改为“乧仄乑平平仄仄”,平起式改为“乑平乧仄平平仄”,其余不变。又,每联中上句称出句,下句称对句。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须与前联对句第二字一致,称为“粘对”,否则叫“失粘”;广义的失粘兼指一切平仄不调的现象。
关于律诗的声律,旧传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即谓七言句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必须分明;五言句可推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这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七言第一字可以不论。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在多数场合下也可不论,但在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中,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用仄声,则全句除韵脚平声字外,只有一个平声字,诗律上称作犯“孤平”,是必须避忌的。五言“平平平仄仄”句、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后三字有时可换成“仄平仄”,但有一个条件,即此类五言句第一字和七言句第三字不能换仄声,否则也会犯“孤平”。五言句第三字和七言句第五字则不可不论。上述五七律的声韵格律要求,同样适用于排律和小律。
唐代律诗在定型化过程中和定型后的创作实践中,都存在变例。在定型化过程中,有些律诗不完全按照格式写作,崔颢《黄鹤楼》即前半首古体格调,后半首才合律。近体成熟后,也有作者有意识不依常格,变动平仄规定,称为“拗体”。除变动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外,还着重变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的平仄。两联都拗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称“拗律”。七律中有所谓“吴体”,也是一种拗律。杜甫以创作拗体力矫圆熟,为后人所仿效。还有所谓“拗救”如上句有应平而用仄,则下句中应仄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调音节;也有本句中自救或拗而不救的。
此外,由于唐代绝句实质上是截取律诗的一部分而成的,其格律要求也与律诗相同。因而唐代也有称绝句为律诗的,或“谓之小律诗”(清代钱良择《唐音审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