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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鼎丞(1898~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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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红军和苏区创建人。1898年12月生于福建省永定县金砂乡西湖寨。早年曾任小学教员。1927年5月率本乡农民参加广东大埔暴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8月,被派回家乡,建立中共组织,领导群众斗争,组织群众武装。1928年6月领导永定县农民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府,进行土地革命,并组成一个营的红军部队,他任营长。后任中共闽西特委组织部部长、闽西暴动委员会副总指挥、闽西工农红军第 7军第19师第57团团长。1929年春,参加领导地方武装配合毛泽东、朱德率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入闽作战。同年7月,任中共闽西特委军委书记、第4军第4纵队党代表。参加中共第四军第九次代表会议(古田会议)后,率部转战赣南、粤东北,反击国民党军“会剿”。1930年9月任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12月任闽粤赣边红军学校政治委员。1931年1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1932年3月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组织领导扩大红军、支援前线和发展生产等工作。在“左”倾冒险主义领导者开展的反“罗明路线”斗争中,坚持实事求是,支持正确意见。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同年10月第一方面军主力长征后,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同邓子恢、谭震林等一起,领导军民坚持了极其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挫败国民党军多次“清剿”,保存了革命力量。抗日战争爆发后,他任新四军第2支队司令员,8月率部进入苏南地区,与陈毅率领的第1支队一起,开辟以茅山为中心的抗日游击根据地。1939年5月赴延安,后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曾被任命为新四军第7师师长(未到职)。1943年2月任中共中央党校第二部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军区司令员。1946年7~8月间,参与组织苏中战役,领导支援前线工作。同年10月率部到山东。1948年调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务委员、组织委员会书记,负责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1949年上海解放后,组织华东随军南下工作团,并率领该团南下福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兼省人民政府主席、福建军区政治委员,领导福建海防建设。1953年起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四书记,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第一副部长。1954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被选为中共第七至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1年12月16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