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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关于名分、名实问题的概念和学说。

孔子首先提出“正名”的主张。他的弟子子路问他替卫君治理国政从何入手时,他说:“必也正名乎?”接着他讲了正名的理由,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孔子的正名思想是要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反对臣杀其君,子杀其父的越礼行为。名是指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孔子所以提出正名,是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违礼僭越现象而发的,但这一问题的提出,成为名实之辩的发端,在哲学史上也有一定的意义。

孔子以后,战国时期的墨子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名”与“取”的问题,说“瞽不知黑白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认为瞎子所以不知黑白,不是因为他说不出黑白这两个名词,而是他不能在实际中选取出黑白的东西来。公孙龙肯定了名是实的称谓,说“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要求名实必须相符。后期墨家批判了名辩家们的诡辩,主张“以名举实”,明确地肯定名是实的摹拟。荀子在名实问题的辩论中,提出“制名以指实”的命题,肯定了名为实所规定,实异则名异,实同则名同,说“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

正名思想及战国时期演变为关于名实问题的争论,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政治经济在思想中的反映。名实问题的争论,对促进中国哲学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