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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法

八法之一,运用温热药治疗里寒证的治法。寒证有表寒证和里寒证之分,表寒证需用辛温解表法治疗,里寒证需用温里法治疗。习惯上把温里法也称为温法。温里法具有祛除寒邪、温补阳气、温通经络的作用,适用于外寒入里,深入脏腑经络,或阳气不足,寒从内生的里寒证。证见精神不振,形寒肢冷,口淡不渴,喜热饮,小便清长,舌质淡苔白,脉迟;或腹部冷痛,呕吐,腹泻,或水肿,小便不利,或手足厥逆,脉微细欲绝,或肢体冷痛等。根据里寒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的部位和病情轻重缓急的不同,温里法又有温中祛寒、回阳救逆、温经散寒和温阳利水等治法。由于寒为阴邪,易伤人体阳气,以及阳虚里寒证往往由气虚发展而来,故温里法除用温热药以外,常配合使用补气的药物;阴寒内盛、阳气欲脱,病情危急者,需配合补气固脱的药物。

温里法常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如里寒证兼有里实,大便不通,腹满疼痛,需与下法配合使用;阳虚水停,水肿,小便不利,需与利水法配合使用;寒凝气滞而疼痛,需与理气止痛法配合使用等。

临床上注意以下几点:

(1)热盛于里而见手足厥冷的真热假寒证忌用温法。

(2)各种火热证、阴虚火旺证、阴血不足证均不宜使用温法。

(3)寒证较重,温之应峻,寒证轻浅,温之宜缓。

(4)温热之药,性皆燥烈,久用或用量较大时须避免耗血伤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