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ao’en
[外文]:Borden Parker Bowne (1847~1910)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哲学家、人格主义的创始人之一。1847年1月14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一个清教徒家庭。他主要靠自学考入纽约大学,1871年毕业后作过两年教师,后在纽约一个监理会派教堂任牧师,并从事哲学活动,反对当时在美国颇为流行的H.斯宾塞的进化论。1874年到德国哥丁根大学留学,深受R.H.洛采(1817~1881)哲学的影响。回国后在其母校短期讲授现代语言,1876年应聘为波士顿大学哲学系主任。此后一直在该校任教,直至1910年4月1日逝世。主要哲学著作有:《形而上学》(1882)、《有神论的哲学》(1887)、《思想和认识的理论》(1897)、《人格主义》(1908)等,其中《人格主义》是总结性的著作。
鲍恩自称其哲学为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和情感意志活动的主体,即自我或者说人格,是首要的存在,它们决定外部物质世界,包括人的肉体存在。他指出,物质世界虽不是自我从其内在的意识中构造出来的,但却是通过自我显露出来的。人们虽然只知道自己的心境,但这种心境总与物质世界相关,我们由此而知道物质世界存在。但鲍恩又认为物质世界的力量是观念的表现,物质世界就是一种实现了的观念。
鲍恩认为人格的基本属性是活动性(能动性)和自我同一性,它们处于活动变化中而又保持自身的不变和统一。他不仅排斥唯物主义对人和世界的解释,也批评其他类型的唯心主义没有充分强调自我独立存在及其基本属性。他认为,以斯宾塞为代表的经验派哲学的感觉主义,只注意印于被动的心灵之上的原子式的、彼此分离的意觉,忽视了自我的能动性;W.詹姆斯的意识流学说,只强调自我的变动不居,使自我失去了同一性;I.康德虽然强调了认识是自我的构成活动,但却又引入了与这种观点相抵触的“自在之物”,其先验范畴说也贬低了自我的作用。鲍恩认为空间、时间、质、量、同一性、因果性、可能性、必然性等范畴都是类名,都是自我将其活动加以分类的工具。这些范畴只有通过自我的活动才具有意义,本身并无独立的存在价值。他认为唯一真正独立存在的只能是自我意识即人格。他强调一切实在都是人格的实在。
鲍恩也力图避免纯粹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办法是转向神学客观唯心主义。他认为,在个人的人格之上有一个至高的、无限的人格即上帝,因而个人的人格是有限的,它以无限人格为源泉,是无限人格的表现。在他看来,他人对于我来说存在于我的意识中,但他人作为无限人格的表现又独立于我这个有限人格之外。同样,个人经验到的世界也存在于个人经验中,但这个世界既是上帝的表现,所以它又可以存在于他人经验中。他认为,通过上帝,人们就有共同的经验世界,也有共同的理性和思维规律,从而使不同的个人可以相互交往。鲍恩的这种理论与德国唯理论者G.W.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有思想联系,不过它具有更为强烈的伦理色彩。他指出,上帝作为无限人格是一种最高的道德实体,所以以上帝为主宰的世界体系是一种伦理体系。他还认为,社会历史的结构也同样是一种道德结构,个人与他人、社会、世界的关系也是一种道德关系。
鲍恩反对不可知论。他认为世界的任何一部分同人格一样都是上帝思想的体现,因而可以为人所认识。而人的经验作为上帝思想的体现是实在的,可靠的。鲍恩又认为,经验和物质是不相容的。经验不是物质的反映;经验世界是纯粹思想世界;经验过程不是客观和主观相互作用的过程,而是人的心灵内部的过程;经验的对象不是经验过程以外的客观物质对象,而是由主体在经验过程中所创造的对象。鲍恩称他这种观点为“康德化了的巴克莱主义”。
鲍恩的哲学是美国人格主义的典型形式,后来的许多美国人格主义者大都致力于解释和发挥他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