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eji
[外文]:sa╮gīti
佛教名词。意为合诵或会诵。即由佛教徒集会,对佛陀学说进行会诵,经过讨论、甄别、审核,最后用文字确定下来,成为经典。这种会议称为结集。关于佛教史上的几次结集,南传佛教和北传佛教文献的记载并不一致,但综合两传文献,可以认为,佛教史上先后共有四次结集。
第一次结集传说佛陀涅槃后不久,以其著名弟子大迦叶为首的五百人,在王舍城外毗婆罗山的七叶窟进行结集。这次结集的主要内容是由号称持律第一的优婆离和号称多闻第一的阿难陀诵出毗奈耶(戒律)和法(经),然后经会议确定,编纂成书。因这次结集在王舍城附近,故又称为王舍城结集或五百人结集。
第二次结集王舍城结集后一百年左右,以耶舍为首的七百僧众,在毗舍离进行结集。此次结集的原因是毗舍离的僧侣违犯了原定的戒律,其中特别是出现了向人乞钱的事,于是又重新就戒律进行结集,确定了“十非法事”:
(1)盐姜合共宿(盐姜允许储下供日后使用);
(2)两指抄食(比丘原定正午前进食,但如果中午太阳的影子过二个指头时进食还可算正午食);
(3)复座食(吃完了,还可再坐就食);
(4)趣聚落食(食后,还可到附近村落再吃);
(5)酥油蜜石蜜和酪(不到时候,也能吃酥油、蜜、糖和奶酪);
(6)饮阇楼伽酒(比丘在有病时,可吃一些经发酵的酒);
(7)作座具随意大小(比丘坐具可随意大小);
(8)习先所习(出家前所习的东西在出家以后仍可学习);
(9)求听(僧团有事需大家商量,但有些场合,可先作,事后再求承诺);
(10)受蓄金银钱(可以受蓄金银财物)。
此次结集称为毗舍离结集或七百人结集,又由于参加此次结集的多为佛教长老,故又称为上座部结集。
对于上座部的决定,毗舍离的僧侣不服,于是另召集约有万人参加的会议,并决定上述十事为合法。由于参加这一结集的人数很多,因而被称为大众部结集。这是佛教内部部派分裂的开始,此后,派别日益增多,从而佛教教义、学说和戒律也因部派之不同而有许多歧异和变化。
以上是南传佛教关于第二次结集的说法,但据北传佛教著作《异部宗轮论》所载,上座、大众两部分裂原因则是由大天提倡异说而引起的,即所谓“大天五事”。五事即:
(1)余所诱(虽为阿罗汉,只要有生理欲望的存在,还有梦遗等事);
(2)无知(还为无明所覆盖);
(3)犹豫(还有对教理和戒律、三宝的存疑);
(4)他令入(还需要佛和其他先辈的指示);
(5)道因声故起(虽为阿罗汉,有时如不发出“苦”的声音,仍有世无常、苦等痛切的感觉)。
第三次结集根据南传佛教的传说,在阿育王时期,每天在鸡园寺中供养上万名出家人,其中也有许多外道,因而经常引起争端。于是以目犍连子帝须为首的一千僧众,在华氏城(即波多厘子城)进行了第三次结集,重新整理佛教经典,并编辑了一部《论事》。论事,就是争论的问题,把不同派别的论点整理出来,正反面各五百条,合计一千条。现仅存一百十六条,都是目犍连子帝须所反对的论点。从《论事》中可以看出,当时佛教内部又有了进一步的分裂,部派林立,争论十分激烈。其中就涉及到补特伽罗的有无问题,犊子部公然主张有补特伽罗,而代表化地部的目犍连子帝须则坚决反对此说。
关于这次结集,北传佛教文献中并无任何记载,因之也不为北传佛教所承认。
第四次结集据说在上述三次结集之外,在贵霜王朝的迦腻色迦王时期,还进行过一次结集。这次结集是在以胁尊者为首的五百人在迦湿弥罗(今克什米尔)进行的,并对经、律、论都作了注释。现在,前两种注释已经失传,只有后一种注释保存下来,称为《大毗婆沙论》。这是北传佛教的说法。南传佛教则把19世纪在斯里兰卡举行的五百僧人结集,作为第四次结集。这次结集首次把巴利语三藏辑录成册。
此外,又据1789年泰国伐奈那亲王著、经拉玛六世于1923年敕令出版的《结集史》一书所载,南传上座部共举行了九次结集。前三次在印度,中间四次在斯里兰卡,最后两次在泰国。前五次结集,经考证,与斯里兰卡的《大史》的说法相同。至于第六次至第九次的结集,并未能取得泰国以外的其他南传佛教诸国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