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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浩

史浩(1106~1194),南宋政治家、词人。字直翁。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史浩任参知政事,推荐枢密院编修官陆游。隆兴元年(1163),拜尚书右仆射。他首先辨赵鼎、李光无罪,又说岳飞久冤不白,应该为他们平反,恢复原有官爵,照顾他们的子孙。孝宗都依他建议办理。

史浩政尚宽厚,有一次为了要救一个无罪而被判死刑的市民陆庆童,和皇帝争论起来,忿而辞职。后来孝宗提起陆庆童的案子,还表示后悔。史浩任职时推荐陆九渊、叶適等15人。他年老致仕以后封魏国公,光宗即位(1189)后,进官太师,绍熙五年卒,封会稽郡王。宁宗即位(1194)后赠谥文惠。嘉定十四年(1221),追封为越王,配享孝宗庙庭。

史浩是宋代有名政治家,他的一个儿子史弥远也官至右丞相。他的集子中保存了许多不易见到的宋代大曲的歌词。关于唐宋的歌舞戏,现在大都已经失传。今能见到的宋人词曲集,大都是个别作者写的独立词调的结集,没有组成整套的演奏用脚本,一般士大夫家中歌女所唱的,也多数是单独的歌,前后不相连续。在史浩的《峰真隐漫录》中,记录下了他创作的好几套大曲的歌辞。每一套又各有段落,他记下了段落的名称与细节。现存所能见到的有 7套:

(1)《采莲》(寿乡词),内分“延遍、遍、入破、衮遍、实催、衮、歇拍、煞衮”,共8个部分。

(2)《采莲舞》,也是8个部分,但并无每一部分的专名,只在每一段唱词之前,详细写明了每一演员的动作和念词(骈文)。在念词之后,也附录了唱词,这些唱词是常见的词调。

(3)《太清舞》,也是8个部分,内容为游仙求道之歌。

(4)《柘枝舞》,共4个部分,其第一部分详细的问答,也是指导演员唱什么歌的节目单。

(5)《花舞》,共14部分。前面的11部分每首唱词之前、念词之后又有七言四句,以花配客,点明所唱花名及其“客”名。如牡丹为贵客、瑞香为嘉客、丁香为素客、春兰为幽客、蔷薇为野客、酴釄为雅客、芙蕖为净客、秋香为仙客、菊英为寿客、寒梅为清客、芍药为近客,每花舞唱了,后行吹《三台》。念了,舞、唱〔蝶恋花〕。

(6)《剑舞》,舞者 2人唱《霜天晓角》,舞“剑器曲破”,演《鸿门宴》故事,乐部唱曲子,舞“剑器曲破”一段。

(7)《渔父舞》共8段,每段的唱词都是〔渔家傲〕,但每曲的唱词不同。

史浩还有许多其他词作,但由于他一生都是在富贵气极浓重的气氛中度过的,所以他的作品最多是寿词、劝酒词和时令佳节的应景颂圣之词或朋友应酬的作品,文学价值不高。

著有《峰真隐漫录》50卷,有清印本。《峰真隐大曲》2卷、《词曲》2卷,有《彊村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