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angdai Wudao
[外文]:dance in Tana dynasty
中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大迁徙、大融合,乐舞文化大交流,为隋唐舞蹈艺术的高度发展准备了条件。581年,隋朝统一中国,结束了东汉以后动乱的局面。618年唐朝建立,进入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隋、唐两代继承和融合了南朝的汉族传统乐舞和北朝各民族乐舞,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唐代舞蹈。供欣赏、娱乐的表演性舞蹈如风格独特的健舞、软舞;具有统一、严谨结构的大型多段套曲乐舞大曲等,技艺精湛、传播极广。在民间节日里有规模宏大、气氛热烈的自娱性歌舞活动如踏歌等。兼备了礼仪性、艺术性与欣赏性的宫廷乐舞燕乐如十部乐,大多以各民族国名、地名为乐部名称,是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乐舞。坐部伎、立部伎的内容,都是歌颂当时执政帝王的,舞蹈形式富丽华美,多采用传统舞蹈。此外,寺院和民间还有具有一定欣赏价值的各类祭祀舞蹈以及带故事情节的、有人物角色的歌舞戏如《踏摇娘》等。在唐代,王公贵族、文臣武将、文人学士都以表演舞蹈为乐,以精于舞蹈为荣。虽然专业歌舞伎人社会地位卑贱,但舞蹈艺术本身却广泛受到人们的重视。统治阶级,特别是帝王本人对舞蹈艺术的喜爱和提倡,对舞蹈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唐代宫廷设置了各种专门的乐舞机构──教坊、梨园、太常寺等,集中了大批专业歌舞艺人。养官伎、营伎和家伎之风很盛。这些处于奴隶地位的专业艺人一方面受尽屈辱摧残,另一方面也得到一定的物质条件进行舞蹈艺术的创作和表演。同时,大量民间艺人在广场、街头、酒肆献演歌舞,借以谋生。专业艺人和民间艺人的辛勤劳动和创造,是推动唐代舞蹈高度发展的主要因素。宫伎、官伎、营伎、家伎大多来自民间,还有一部分是外国进贡来的民族艺人,他们熟悉和掌握了十分丰富的民间舞蹈,结构上加工得更加严谨、艺术上更加成熟,并把它们带进上层社会。
归纳起来,唐代舞蹈高度发展有以下几个原因:
(1)国家统一,政治稳定,人民生活安定,经济繁荣,各国和各民族间交往十分频繁;
(2)基础广阔深厚,既有汉以来的舞蹈传统,又有各国各民族间的融合借鉴,广采博收,大胆创新;
(3)舞蹈活动极为普遍,宫廷与民间、饮宴与祭祀,各个阶层、各个场合都有舞蹈活动;
(4)统治阶级的重视和提倡,宫廷设置庞大的乐舞机构,集中、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舞蹈人才。一种艺术,没有专业人才的创造、提高,是难以高度发展的。
唐代舞蹈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传统,广采博收,富于创新。
(2)形式多样。大型舞蹈,人数多至数百人,远远超过古制“天子用八佾”──64人的惯例,服饰豪华,场面富丽堂皇、宏伟壮观;小型舞蹈,技艺精湛、表演艺术水平高,引人入胜。
(3)唐代舞蹈虽形式多样,风格各异,但总的说来,具有开朗明快、健康挺拔的基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强盛的唐帝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
(4)创造了特有的舞蹈分类,如燕乐、健舞、软舞、大曲、歌舞戏等。继承创造了舞蹈动作的某些术语,如大垂手、小垂手、摇、送、挼等。尤其重要的是,还创造了记录舞蹈的画图和文字谱,如《破阵乐》舞图、《南昭奉圣乐》舞图和敦煌舞谱,这是舞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5)对邻国的影响深远。唐代舞蹈曾流传至日本、朝鲜、越南、印度等国。日本至今仍将唐代传去的中国乐舞称“唐乐”。朝鲜的《进馔仪轨》一书,刊载了传入朝鲜的唐代名舞《春莺啭》、《剑器》等舞图,所记各舞历史沿革与中国史籍记载相同。
初唐到盛唐,舞蹈艺术从汇集整理到繁荣发展。直至755年“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战争频繁,社会不安、民不聊生,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这一切,影响了舞蹈艺术的发展。宫廷乐舞机构有的解散,有的裁减,大批歌舞伎人离开宫廷、贵戚之家,流落民间。这些受过严格训练、技艺高超的艺人走向民间,对民间舞蹈的发展和提高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宋承唐舞,宋代许多专业艺人在民间勾栏瓦舍作营业性演出,传授和研习歌舞技艺,使宋代民间舞蹈的发展呈现出生气勃勃的局面。
汉魏南北朝的舞蹈为隋唐乐舞的繁荣打下了基础,隋代打开了唐代舞蹈高度发展的序幕,五代十国是将唐代舞蹈向宋代传递的承前启后阶段。唐代舞蹈不仅对宋代舞蹈,而且对宋元以来的戏曲艺术都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