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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地理

研究一定空间范围内民俗的起源、形成、传布和融汇的过程中的地理因素、区域特征、发展前景及其对文化、经济环境作用的学科领域。它是介于民俗学和地理学之间的领域,属文化地理学范畴。

民俗是民间所创造,又为民间所通行和传习,为人们共同传承的民间风俗。包括各种物质生产、服饰、饮食、居住、迁徙、岁时、婚丧礼仪以及工艺、农业、贸易、行业、游艺等习俗。它依靠习惯势力、传袭力量和心理信仰约束,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表现。民俗这种社会文化现象,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1)心理习俗,以信仰为其核心,主要是崇拜和禁忌,带有奇异性和神秘性;

(2)行为民俗,也是心理的反映,但更多表现为有形的传袭活动,如仪式、祭礼、婚仪、祈禳、驱崇以及岁时节日、纪念、游艺等方面,所以也称有形民俗;

(3)语言民俗,主要是以语言为手段,表现人们的思想、愿望和要求的传承性艺术,包括原始神话、史诗、叙事诗、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各种口头文学,还有咒语、口诀、韵语等语言形式。

民俗是社会文化的表现手段之一,同其他社会文化有密切关系。各历史时期的民俗现象常常与广泛的历史现象相互交织在一起,并成为民族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各种社会群体民俗的形成,都起源于不断重复的行为。最初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显现,以后因为它有意义而保持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习惯、教育文化、家庭、宗教等体系会使各种民俗得到发展,并在一定时空领域内从个别群体成员的习俗转变为群体一致的行为,形成固定的模式,甚至形成典范。如中国许多重要的节日习俗,除夕和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便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顺应于中国自然、社会环境,在民间形成并普及为全国的民俗活动。社会群体成员的迁移,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往,可以使一些民俗传布开来,如中国的许多民俗已融汇到东亚、南亚、东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俗中去,美洲等地的一些华人聚居区也保持着中国的民俗。

各地区的民俗除受到当地文化、经济和自然环境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外,在长期的持续中多次受到不同来源的外地民俗影响,从而形成本地的民俗。各地区、民族的民俗都有固定的形式,而且区域性十分明显,尤其是少数民族。例如中国回族的斋月、哈萨克族的叼羊比赛、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赫哲人的鱼皮衣着、彝族的火把节、侗族的斗牛节等民俗,地方色彩都很鲜明。

有关民俗地理的记述和资料,见诸各国古代大量的文学、历史等类著作,如中国古代的《诗经》、《山海经》、《吕氏春秋》、《楚辞》、《搜神记》、《拾遗记》等。但“民俗(folk)”一词在近代人文科学中使用和民俗研究则始于19世纪英国学者的工作。以后德国、法国、美国、日本、苏联和中国等国都开始对民俗学的研究,民俗地理研究随之发展起来。

民俗地理的研究,有助于对民俗这一文化现象的了解,并有助于民族学、历史学、语言学等的研究,促进国家、民族或地区的文化、教育、社会经济建设、旅游事业和出口创汇等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