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enhua jingguan
[外文]:cultural landscape
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饰等所构成的文化现象的复合体。文化景观是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观,它反映文化体系的特征和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文化景观”这一词自20世纪20年代起即已普遍应用。C.O.索尔在1925年发表的著作《景观的形态》中,认为文化景观是人类文化作用于自然景观的结果,主张用实际观察地面景色来研究地理特征,通过文化景观来研究文化地理(见文化景观论)。
文化景观的形成是个长期过程,每一历史时代人类都按照其文化标准对自然环境施加影响,并把它们改变成文化景观。由于民族的迁移,一个地区的文化景观往往不仅是一个民族形成的。因此,美国地理学者D.S.惠特尔西在 1929年提出了“相继占用”(sequent occupance)的概念,主张用一个地区在历史上所遗留下来的不同文化特征来说明地区文化景观的历史演变。
文化景观的内容除一些具体事物外,还有一种可以感觉到而难以表达出来的“气氛”,它往往与宗教教义、社会观念和政治制度等因素有关,是一种抽象的观感。文化景观的这种特性可以明显反映在区域特征上。法国地理学家J.戈特芒也提出要通过一个区域的景象来辨识区域,而这种景象除去有形的文化景观外,还应包括无形的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的形成因素很多,研究分析这些因素对区域研究十分重要。例如1963年英国地理学家J.E.斯潘塞和R.J.豪沃思比较了 3个近代农业区(美国玉米带、菲律宾的椰棕区和马来西亚的橡胶园)的农业和文化演变,得出了形成这些农业文化景观的 6个要素:
(1)心理要素,对环境的感应和反映;
(2)政治要素,对土地的配置和区划;
(3)历史要素,民族、语言、宗教和习俗;
(4)技术要素,利用土地的工具和能力;
(5)农艺要素,品种和耕作方法的改良等;
(6)经济要素,供求规律和利润等。对这些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划分出农业文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