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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院

中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的总称。早在1941年,中国就建立了第一所高等民族学府“延安民族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先后建立民族院校13所,它们是: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东北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

在革命战争时期,民族院校着重培养各民族出身的党政干部;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院校按照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除继续培训少数民族各类政治干部外,还为各民族地区培养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

延安民族学院

1941年9月在延安创建,其前身是1941年初成立的陕北公学民族部。主要任务是培养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等省区的蒙古族、回族和其他民族的青年;研究有关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争取团结各民族人民共同抗日。当时全院约有教职员工200多人,包括蒙古、回、藏、满、彝、苗、东乡、汉等民族。学制无严格规定。设有研究班、政治班、文化班。教学内容分政治课和文化课两类。学员一年参加生产劳动2~3月,如开荒种地、挖窑洞、纺线等。对学员实行供给制,衣、食、 住、医疗、书籍均免费供应。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1943年,该院与鲁迅艺术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即旧延安大学)、自然科学院、行政学院等院校合并,名新延安大学,仍保留民族学院建制。1944年春民族学院迁到陕甘宁边区定边城,与三边师范等校一起组成三边公学。1948年2月,又与边区吴旗县境内的三边分区干部学校合并。至此,延安民族学院不复存在。该院创办6年多,共培训少数民族和汉族干部数百名,对开展民族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

中央民族学院

1951年6月在北京建立。任务是培养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所需的高级和中级干部;(见彩图)研究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1983年,全院共有来自50多个少数民族的学员3200余人,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先后建立7个系25个专业,一个干部轮训部和一个预科班。7个系是:少数民族语文系、政治系、历史系、艺术系、汉语言文学系、数学物理系、民族学系。有些学科招收了硕士研究生、进修生,还办有外国留学生短期汉语文训练班。

中央民族学院学生在上课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系的学员在上课

此外,该院建校初期成立了研究部。1980~1981年又先后成立民族研究所、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藏族研究所和民族研究所所属的民族文物研究室。成立研究机构以后,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见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语言调查(见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参与创制少数民族文字的工作;编写多种少数民族文字的字典、词书;研究各民族的历史和现状;编写多种专著和教材,在民族学科领域的研究上作出了成绩。民族文物研究室收集有全国各少数民族文物2万多件,为研究各民族的社会历史、文化艺术和生产生活提供了资料。该院还与不少国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

中央民族学院有成套的电化教学设备供教学使用。有藏书80多万册的图书馆,其中有2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10万多册,外文图书10万多册。

地方民族学院

前述11所地方民族学院与中央民族学院基本相似。西北民族学院在兰州,西南民族学院在成都,中南民族学院在武昌,西藏民族学院在陕西省咸阳市,东北民族学院在大连,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在银川,其余 5所地方民族学院均设在各省省会。系科设置除贵州民族学院没有预科外,其他均设有本科、干部轮训部和预科3部分。各学院的本科根据该地区的需要设置,多少不等。本科学制一般四年,干部轮训部和预科学制一般一年。各学院除担负教学工作外,还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自1941年创建延安民族学院至今,全国各民族学院共培养训练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员10万人以上,对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