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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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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宋学者、教育家。字翼之。泰州海陵郡如皋县人。原籍陕西安定堡,门人学者称他为安定先生。他在如皋和湖州的藏书讲学处称做安定书院。20岁起北上泰山,同孙复(992~1057)、石介(1005~1045)一起读书,专心致志, 各有成就。学者称做“三先生”, 而以胡瑗的学生最盛。苦读十年后,胡瑗南归,私设讲坛,传授经学。从43岁起,先后在苏州郡学和湖州州学,坚持教育工作20多年。44岁时,曾到开封参与更定雅乐。研究钟律,制成钟磬等乐器,一度充任秘书省校书郎。晚年曾任国子监直讲和主持太学。他为苏学所订学规,成为当时各地郡学的榜样。在湖学任教时,远道来学的学者常有几百人。宋朝中央政府对于他在苏、湖两学的教育成就很重视,曾派人考察总结,撰为《学政条约》一卷,作为指导各地教育参考。

胡瑗认为,“圣人之道”有体、用、文等三方面:“君臣父子,仁义礼乐”等封建体制是体,“诗书史传子集”等经典著作是文,用是把这些道理付诸日用,福国利民。学校就是要向学生传授“明体达用”之学。国家选拔和培养的人才,如果不以体、用为本,而专讲究声律浮华的词藻为应付科举考试作准备,一定会败坏世风民俗。为了培养“明体达用”人才,胡瑗很重视因材施教。他在湖学采取分斋教学制度;一是经义斋,选择“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的学生,对他们讲授儒家经典的经义。一是治事斋,也叫治道斋,对学习研究治道的学生,分别讲授治兵、治民、水利、天文历律等等,一人各治一事和兼治一事,或专或兼,教师可因学生所专进行教学。他主持太学时,对于专攻经学、钻研军事、爱好文学等专业的学生,以及重视节操义气的学生,要求他们分别依赖群居,进行讲习。胡瑗自己也常召集他们议论学业,辅导他们认定道理。他这样让学生“穷经以博古,治事以通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乐于信从,学有成效,为宋朝封建统治培养了不少“博古通经”的人才。

关于封建礼教的实施,胡瑗强调“以身先之”。他以身作则,一丝不苟,在具体行动中贯彻礼教要求,做到以礼始教,以礼始学,要求师生友爱相处,亲如父子兄弟。

胡瑗也很重视文娱体育。他告诫学生食后不可伏案久坐,以免妨碍血气流通;要求学生通过习射、投壶,开展游艺活动。每逢公私考试结束,总要司仪人员带领学生聚会,唱诗奏乐,夜晚才散,来自各地的学生也可自行集合,琴瑟声每每响彻户外。他还认为,学者应旅游四方,尽见人情物态,南北风俗,山川气象,扩大见闻。

胡瑗一生著作不少,有由门人编录的《周易口义》、《洪范口义》、《论语说》和《春秋说》;有他同阮逸合著的《皇祐新乐图记》,还有丁宝书辑的《安定言行录》。其他著作如《尚书全书》、《春秋意义》、《中庸义》、《景祐乐府奏议》、《皇祐乐府奏议》等,都已散失。《学政条约》和《武学规矩》等两部教育专著,也都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