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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高雄市阿莲区的历史沿革

根据史藉记载有关阿莲区发展沿革,可概括为明清时代、日治时代、光复以后三期:(一) 明清时代依近来的研究,阿莲区在汉人垦植前,应是原住民「塔佳里扬人」或「大杰巅社」的住地,或更早居于大岗山岩洞的「大岗山人」。这些先民长期在吾乡这片土地活动,留下些许足迹。直到荷兰时期,在大岗山下辟筑「王田陂」,阿莲区为荷属「阿姆斯特丹」农垦区部份领地。郑成功时期,阿莲区渐次有汉人移垦,大抵在二仁溪岸的中路、石案潭、青旗甲及近阿公店的九阄、土库,这些部落庄庙肇基约在同时。阿莲区郑氏时期属于万年县嘉祥里,清时属凤山县嘉祥外里。(二)日治时代本区日治初期隶属台南县,后归于凤山县阿公店厅,阿莲乡正式设治,大抵在大正九年(公元1920年),本乡隶属于高雄州冈山郡,名阿嗹庄,处理庄务的役场初设于庄长住宅,下辖有阿嗹、石案潭、中路、仑子顶、九阄、土库、冈山营七个大字。(三)光复以后战后,国民政府改设「阿莲区公所」,下辖十二街道,阿莲大致分为阿莲街道、清莲街道、和莲街道,后二者盖以清和宫命名,但习惯仍称之「阿莲三街道」。

民国六十七年,仑顶村因住户未满二百户,裁并入港后村。

民国七十一年,阿莲村因人口众多,分中正路以南地区另设「南莲街道」,故阿莲庄即今之「阿莲四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