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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谱法

用符号、文字、数字或图表将音乐记录下来的方法。它所产生的记录即称为乐谱。记谱法因国家、民族、时代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乐谱中所记录的音乐各种要素,包括音的绝对或相对高度,音的持续长度,音的强弱,音的装饰法,乐器的演奏方法及表情记号等。

世界上出现过的记谱法很多,其重要的有:

文字谱

用文字、数字等表示每个音的音高,用其他辅助手段来表示节奏的记谱法。这是古代出现的一种记谱法,古希腊音乐就是以两组不同的文字符号分别用于声乐及器乐的记谱。中世纪的格列高利圣咏、拜占廷圣咏及早期的复调音乐也使用文字谱。现在世界上仍可见到的文字谱,主要是19世纪初出现的数字简谱和字母简谱。东方各国包括印度、日本及中国也一直使用不同的文字谱。中国特有的是宫商谱、律吕谱、工尺谱及锣鼓谱,后两种至今仍在民间通用(图1)。

图1 9世纪欧洲的文字谱音位谱

根据固定的线条,以不同的位置来记录音位的高低,始见于古希腊。当时在歌词上方用符号来表示音调的起伏和重音,并不表示音高,后来也用于格列高利圣咏等。这种方法到7世纪时发展为用一根线表示F音的固定音高,而用高、低于该线的符号表示不同音高的纽姆记谱法。后来又演变发展为有量记谱法,到17世纪逐步定型为五线谱,成为国际上通用的记谱法。中国元代的余载在《九德之歌音图一》中所用的方格谱也属于这一类(图2)。

图2 中国元代余载的方格谱奏法谱

用文字、数字或其他记号表示乐器演奏方法,不表示具体发出的音高。16世纪前后欧洲的古弹拨乐器如琉特、西滕、比韦拉的演奏者常用这种记谱法,具体记谱法因乐器的构造及演奏方法的不同而异。五线谱通用以后,少数乐器仍在五线谱上方另附加奏法谱以便于演奏,如吉他、班卓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国的按纽式手风琴,还曾使用十线谱的奏法谱。中国的乐器也常使用各自的奏法谱,如古琴谱,筝的二四谱等,琵琶谱则是在工尺谱以外加注手法谱。在日本,琵琶、笛、尺八及三味线也各有自己的奏法谱(图3)。

图3 吉他奏法谱图像谱

利用图像、记号以及文字记谱的方法。比较原始的有动机谱,它不表示具体的一个一个音,而是表示构成音乐的基本旋律型或动机,例如中世纪的亚美尼亚圣咏、犹太教的圣咏等(图4)。

图4 中世纪的动机谱

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一些现代派作曲家不满足于通用的五线谱,往往自行发明或创造一些新的记谱法,有的是在五线谱基础上加上奏法谱或新标记,再用文字说明;有的利用图像来记谱,如具体音乐、偶然音乐及电子音乐,均使用图像谱(图5)。

图5 现代派作曲家K.施托克豪森的图象谱《打击乐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