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eng-Sangsi
[外文]:Camille Saint-Saёns (1835~1921)
法国作曲家、钢琴家。
生平1835年10月9日圣-桑斯生于巴黎。父亲是诺曼底的农民,在圣-桑斯出生后不久去世,由母亲和婶母抚养成人。婶母是位相当出色的钢琴家,圣-桑斯3岁时就教他弹琴,5岁开始作曲,有神童之称。10岁时举行首次公开演奏会。11岁入巴黎音乐学院,从E.L.阿莱维学作曲,从F.伯努瓦学管风琴。1852年,他的管弦乐声乐曲《圣塞西勒颂歌》获巴黎圣塞西尔协会奖。1853年任圣玛丽教堂的管风琴师。1857年任马德莱娜教堂管风琴师,这是巴黎教会中管风琴师的最高职位。1852年遇到F.李斯特,两人结成密友。1853年他的《第一交响曲》首次演出,1859年又发表了《第二交响曲》。1861~1865年任尼德迈耶音乐学校钢琴教授,培养出不少著名的音乐家,G.福雷就是他的学生。1864~1865年间他写了第1部歌剧《银的音色》。1868年着手写他的著名歌剧《参孙与大利拉》,由于歌剧内容取材于圣经,被认为太“严肃”和犯禁,在巴黎没有人肯接受上演,幸亏李斯特有胆有识,于1877年亲自主持在魏玛首演,15年后此剧才在巴黎歌剧院上演。1872年他的独幕歌剧《黄色公主》在巴黎喜歌剧院首演,未获成功。他一方面从事歌剧创作,另一方面为发展法国处于落后状态的器乐,同歌唱家R.比西讷一起于1871年创立民族音乐协会,会员有C.-A.弗朗克、E.拉洛、 G.福雷、E.吉罗、T.杜布瓦等。圣-桑斯在这一时期连续创作了一些器乐作品,如管弦乐曲《翁法勒的纺车》(1871)、《法埃同》(1873)、《死之舞》(1875)、《赫拉克勒斯的青年时代》(1877)、《阿尔及利亚第一组曲》(1880)、 第2~4钢琴协奏曲(1868、1869、1875)、第1~3小提琴协奏曲(1858、1859、1880)、《第一大提琴协奏曲》(1873)、第1~2钢琴三重奏曲(1863、1892)、钢琴四重奏曲(1875)等。这20多年是他创作的全盛时期。1868年获荣誉勋章,1881年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86年他的最著名的题献给李斯特的《第三交响曲》由伦敦爱乐协会乐队首次演出。晚年圣-桑斯常到国外旅行,足迹遍及美国、北非、南美、锡兰、东南亚。1921年12月16日,在非洲旅行中死于阿尔及尔的一家旅店内。
创作圣- 桑斯在继承法国民族音乐传统的前提下,吸收了J.S.巴赫、G.F.亨德尔、维也纳古典乐派以及李斯特的标题交响音乐等多种因素。他是带头发展标题音乐的作曲家。他的管弦乐曲《翁法勒的纺车》和《死之舞》至今仍是描绘音乐的典范。他的器乐曲《动物狂欢节》(1886)为14首小品组成的组曲,每首都有标题,在音乐表现上有妙趣横生的幽默,惟妙惟肖的描绘,以及真挚动人的抒情(如第13首《天鹅》)。他的无标题器乐曲以平静的直观、崇高的豪情、审慎的戏剧性、不偏激的热情为主,很少表现惊慌不安和忧伤的情绪。他广泛运用民歌音调,旋律丰富而不断变化,并经常采用舞蹈的节奏,灵活而富于弹性,形式典雅,织体多样,常用复调手法,和声基本上是古典的。许多套曲作品采用单一主题的贯串发展(如《第三交响曲》、《第四钢琴协奏曲》)。在配器上充分表现了法国乐派的清晰、透明的特点。他的器乐曲的另一个特点是协奏技巧突出,如《第二大提琴协奏曲》(1902)、《第三小提琴协奏曲》(1880)、《引子与回旋随想曲》(1863)等,充满诗意的明朗、欢乐情绪,生气勃勃,充满活力并具有浓郁的世态风俗描绘性特点。
他一共作了5首钢琴协奏曲,其中第2、4、5首是现今各国钢琴家经常演出的曲目。《g 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是应俄罗斯音乐家А.Γ.鲁宾斯坦的委托,用17天的时间写成的,1868年,由鲁宾斯坦指挥,圣-桑斯独奏,在巴黎首演。c 小调《第四钢琴协奏曲》(1875)运用循环形式使全曲紧凑统一,一气呵成。F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于1896年,在庆祝圣-桑斯从事钢琴演奏生涯50周年音乐会上,由本人担任独奏演出。该曲作于埃及,它的几个主题与和声效果具有东方风味,所以也称作《埃及》协奏曲。
他的歌剧《参孙与大利拉》实际上不是一部富于戏剧特点的歌剧,而是一系列场面的组合。它引人入胜的地方,差不多全在于优美的音乐。在大利拉唱的咏叹调《你的话使我推心置腹》、《春来了》中,旋律的灵感同熟练的写作技巧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圣-桑斯的特长。
圣-桑斯的室内乐音色清澈,形式严整,如《降B大调钢琴四重奏》(1875)、d 小调《第一小提琴奏鸣曲》(1885)等都是他的杰作。其他作品尚有管风琴曲、康塔塔、清唱剧、宗教音乐、合唱曲、歌曲、戏剧配乐等。
圣-桑斯从事创作达60余年,作品体裁多样,数量惊人。他不仅是一位才华出众、技艺高超的音乐家,还长于写作。他的论著有《唯物论与音乐》、《古代罗马舞台布景考》、《问题与奥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