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法的介绍
无菌检查法系指检查药品、敷料、缝合线、无菌器具及适用于药典要求无菌检查的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无菌检查在洁净度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或隔离系统内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单向流空气区与工作台面,必须进行洁净度验证。 生物制品的无菌检查,应按《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有关无菌检查的规定办理。
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法的供试品的无菌检查
检验数量是指一次试验所用供试品最小包装容器的数量。除另有规定外,出厂产品按表1规定;上市产品监督检验按表2、表3规定。表1、表2、表3中最少检验数量不包括阳性对照试验的供试品用量。一般情况下,供试品无菌检查若采用薄膜过滤法,应增加1/2的最小检验数量作阳性对照用;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增加供试品1支(或瓶)作阳性对照用。
(注:《中国药典》2010版三部附录ⅩⅡA无菌检查法为“抽验数量 系指一次试验所用供试品最小包装容器的数量(支或瓶),成品每亚批均应进行无菌检查。除另有规定外,原液、半成品和成品按表1规定,上市产品监督检验按表2规定。 ”) 是指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总量(g或ml)。除另有规定外,每份培养基接种的供试品量按表2、表3规定。若每支(瓶)供试品的装量按规定足够接种两份培养基,则应分别接种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采用薄膜过滤法时,检验量应不少于直接接种法的总接种量,只要供试品特性允许,应将所有容器内的全部内容物过滤。
(注:《中国药典》2010版三部附录ⅩⅡA无菌检查法为“接种量 系指每个最小包装的最少取样量(ml或g),接种供试品量按表3规定。若采用直接接种法,按接种量要求等量分别接种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中(两种培养基的接种支(瓶)数之比为2:1);若采用薄膜过滤法,应采用三联薄膜过滤器,其中两联假如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一联加入改良马丁培养基。只要供试品特性允许,应将所有容器内的全部内容物过滤。”) 应根据供试品特性选择阳性对照菌:无抑菌作用及抗革兰阳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抗革兰阴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大肠埃希菌为对照菌;抗厌氧菌的供试品,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抗真菌的供试品,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阳性对照试验的菌液制备同方法验证试验,加菌量小于100cfu,供试品用量同供试品无菌检查每份培养基接种的样品量。阳性对照管培养48~72小时应生长良好。
(注:《中国药典》2010版三部附录ⅩⅡA无菌检查法为“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对照菌。供试品用量同供试品无菌检查每份培养基接种的样品量。阳性对照的菌液制备同培养基灵敏度检查项下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液制备方法,加菌量小于100cfu。阳性对照也可在供试品无菌检查14天后,取其中一份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加入小于100cfu阳性对照菌,作为阳性对照。阳性对照置30℃~35℃培养48~72小时应生长良好。”) 供试品无菌检查时,应取相应溶剂和稀释液、冲洗液同法操作,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无菌试验过程中,若需使用表面活性剂、灭活剂、中和剂等试剂,应证明其有效性,且对微生物无毒性。
无菌检查法包括薄膜过滤法和直接接种法。只要供试品性状允许,应采用薄膜过滤法。供试品无菌检查所采用的检查方法和检验条件应与验证的方法相同。
操作时,用适宜的消毒液对供试品容器表面进行彻底消毒,如果供试品容器内有一定的真空度,可用适宜的无菌器材(如带有除菌过滤器的针头)向容器内导入无菌空气,再按无菌操作起开容器取出内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