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极理论是以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为出发点的,无论是佩鲁的发展极理论,还是缪尔达尔的“循环累计因果论”、赫希曼的“区际不平衡增长论”,以及后来威廉姆逊的倒“U”型理论、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论”等,其核心是:发展极是指集中了区域主导产业和创新企业的中心城市,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就是产业生长点。发展极有两种效应: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极化效应直接产生于聚集经济效益:主导产业和创新企业的集中便产生巨大的内、外部经济效益,从而使发展极迅速发展。极化效应扩大了发展极与其它区域的差异。扩散效应的产生一是由于发展极规模的扩大而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二是由于发展极产业结构的升级而不断向区域扩散产业层次和技术层次低的企业,三是政府限制极化效应,强化扩散效应。扩散效应的结果是大范围区域经济的发展。发展极的产生至少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存在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企业家群体;二是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效益;三是需要适当的环境,即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以吸引资本、人才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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