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伊犁将军府
伊犁将军府,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乡,为清代新疆地区最高长官伊犁将军的府第。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地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设立“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作为新疆地区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驻地惠远城。清同治十年(1871年),沙俄大举进犯伊犁,惠远城和将军府被毁。光绪八年(1882年),清政府收复伊犁后,在旧址西北7千米处重修惠远城和将军府,即今日之伊犁将军府。1996年11月,伊犁将军府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伊犁将军府坐北朝南,为三进大宅院式,由辕门、东、西营房、大四合院、小四合院、后花园等建筑单元组成,占地总面积达1.5万平方米。整个将军府建筑布局紧凑,功能齐全,设备完善。
辕门为单檐硬山顶结构,上覆琉璃瓦,设有龙头压角,古朴凝重。
进入辕门,建有士兵居住的营房,位于大堂东西两侧。营房设有廊檐,共13根檐柱。南北廊檐山墙上凿有门洞,高约2米,上口为椭圆形。
大四合院为将军府的核心,由大堂、正堂及东、西厢房组成。
大堂建于辕门北70米处的土台上,平面呈正方形,面阔五间,进深三间,为五架梁硬山顶结构,典雅宏伟。横梁上悬挂着金字匾牌,立柱上贴有诗词。
大堂共一厅四室,厅堂较大,约50多平方米。南北各设一排梁柱,四根梁柱全漆成红色。厅堂后墙中间设一大门,大门两侧各设一小门。大门为将军及其夫人专用,其余人等只能走侧门。
厅堂东面二室为文书联络和审查室;西面二室为会客室。
正堂位于大堂北25米处,平面呈长方形,面阔五间,进深三间,五架梁前廊硬山顶结构,为清代伊犁将军及民国时期镇守使处理军政大事的地方。正堂建筑布局与大堂相似,亦分为一厅四室,厅堂面积近70平方米,左右各设二室。
大堂与正堂之间有东、西厢房。东厢房设有5根檐柱,分作6间,南北廊檐山墙处凿有高2米、宽0.67米的椭圆形门洞;西厢房设有4根檐柱,分作5间,南北廊檐山墙处凿有与东厢房同等规格的门洞。
小四合院位于大四合院西面,由北堂、南房、花园和东、西厢房组成,为将军妻妾儿女的住所。
北堂廊檐山墙处有花砖砌就的图案,构成一幅精致的砖砌壁画,所用的青砖全经过细致打磨,看起来十分光滑绚丽。
后花园位于正堂北面,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中间建有将军亭,呈六角形,由六根红漆圆柱支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高约6.7米,亭顶琉璃瓦熠熠生辉。
伊犁将军府为研究清代新疆地区的政治、军事状况提供了完备的实物资料,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