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赛裁判长在总裁判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田赛主裁判及领导全体裁判员做好裁判工作。掌握比赛进程,解决比赛中出现的问题。田赛裁判长的职责是: 1)赛前工作 (1)领导全体田赛项目的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的有关章节,研究裁判方法,制定工作细则。 (2)组织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和检查场地、器材设备以及所需用具和物品,并提出自备器材的检查时间和方法。 (3)拟定跳高、撑竿跳高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 (4)统一田赛裁判员的旗示。 (5)检查各裁判组安全措施,确保比赛的安全。 (6)要求田赛各裁判组绘制出场地器材和设备定位图,以便场地组布置场地。 2)赛中工作 (1)督促田赛各裁判组准时到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开赛。 (2)比赛开始后,掌握比赛进程。如遇特殊情况,延误了比赛时间,要及时与主裁判联系,不能解决时,报请总裁判长研究解决。 (3)比赛中可流动检查所分管裁判组的裁判工作,了解裁判员的工作情况,确保比赛按规则执行。 (4)高度项目比赛,当运动员试跳高度破纪录时,应亲临现场监督丈量成绩。其他项目比赛,如遇破纪录,应及时检查核对成绩。 (5)根据规则精神,解决田赛中出现的问题。对犯规运动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警告、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对取消比赛资格不能作出决断或对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请总裁判长解决。 (6)当收到运动员或其代表的口头抗议时,要经过调查研究,作出公正的裁决。如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报请总裁判长解决。 (7)确定需要更改比赛场地时,应报请总裁判长批准。 (8)每次比赛完毕,应及时审核成绩和名次,无误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