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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定价

由企业自行决定产品价格的行为。

定价目标

在市场经济的国家,企业定价目标一般包括:

(1)利润最大化。

(2)采用低价维持或扩大市场份额。

(3)分层撇油。先定高价,再逐步降价,吸引次一层对价格较敏感的顾客。

(4)实现目标利润。一般是目标资金利润率,也有用销售利润率或固定利润额的。

(5)扩大推销产品。制定某种产品价格的目的是促使所有产品的销售。

(6)产品质量领先。为使产品质量在市场同类产品中领先而制定高价,补偿提高质量所需成本和研究开发费用。

(7)扩大本期销售收入。根据产品需求与价格之间的函数关系,制定尽量扩大本期销售收入的价格。

(8)稳定价格水平。商品需求量波动大的行业适合采用这种定价目标,在社会需求量突然下降时,不致于导致价格猛烈下降,有利于保证企业实现目标利润。

(9)应付或防止竞争。在与竞争产品进行对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生产技术、产品特点、成本条件和市场竞争形势决定价格。可有以下几种选择:在竞争激烈或少数卖主控制市场的情况下,制定与竞争者相同的价格;经营费用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能力打入其他企业建立了牢固基础的市场时,制定低于竞争者的价格;产品质量优于竞争产品或有某些受专利保护的产品,或商店形象和所处地理位置优于竞争者,制定高于竞争产品的价格。

(10)维持企业生存。当市场因生产能力过剩而竞争激烈或消费者需求改变时,以避免倒闭原则为限度,根据变动成本或变动成本加部分固定成本定价。

定价方法

在市场经济的国家中,企业定价一般分为侧重成本、侧重需求和侧重竞争三种方法。

侧重成本的定价方法

属于会计学的定价方法。有以下4种:

(1)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在完全成本(直接成本加间接费用)的基础上加一定比例利润制定价格。

(2)加工成本定价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按加工成本计算利润,原材料和间接费用不计利润;另一种是除按加工成本计算利润外,原材料也计算一部分利润,但间接费用不计利润。

(3)差别成本定价法。对超出定价依据产量水平的超产产量,根据其成本的不同,制定差别价格。不需新增生产能力时,增产产量的变动成本是定价的最低限度。需要新增生产能力时,则要考虑新增加的固定成本。

(4)目标利润定价法。按企业生产能力和成本构成情况估算不同产量条件下的总成本变动趋势;根据市场供求竞争情况确定计划期生产能力的利用率和总产量;根据总成本变动趋势曲线估算计划总成本,根据目标资金利润率换算出成本利润率;用成本利润率乘以计划总成本求得目标利润额;计划总成本加目标利润额等于目标销售收入;目标销售收入除以计划产量等于价格。

侧重需求的定价方法

以消费者对产品的看法和需求急迫程度为基础定价。包括:

(1)直觉价值定价法。按顾客能够察觉到的自己产品与竞争产品的相对直觉价值定价。根据产品直觉价值做出初步价格决策;估计按此价格的可销数量;按可销数量估算所需设备能力、投资和单位成本;计算能否获得满意利润,能则着手开发该产品,不能则作罢。这种定价方法的关键是准确估计市场对直觉价值的评价。企业可以采用直接评定价格等级法、评定直觉价值等级法及特征法评定产品直觉价值。

(2)需求差异定价法。按顾客不同的需求程度制定不同的价格。对需求急迫的顾客,按价目表价格,对不太急迫的,通过讨价还价,执行较低价格;对使用价值相同、外观形态略有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价格,价差不等于边际成本差;按不同位置或不同时间制定不同价格,价差取决于需求差。

侧重竞争的定价方法

包括:

(1)通行价格定价法。按随行就市原则定价。

(2)密封投标定价法。买方根据既尽量维护买方利益又要照顾卖方有利可图的原则,提出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卖方根据自身条件对投标机会进行筛选,对决定投标的项目,在规定日期内,以密封信件报价。同样条件下,报价最低的卖主中标。报价的关键是正确判断各种报价的中标概率,找出既能保证投标取胜,又能获取最大预期利润的报价。为有效地发挥投标交易方式在保护买卖双方权益,特别是促使卖主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或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方面的作用,有关部门通常规定保证卖主之间公平竞争的办法,使合格投标人都有参加投标的机会(见开标价格)。

中国的企业定价

中国在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前,企业基本没有定价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定价权也纳入经济改革的目标,成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的企业定价主要包括:

(1)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2)对属于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限度内制定商品的具体价格和收费标准;

(3)在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领域内,企业有以下权利:对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优价的产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规定权限范围,确定残损废次、冷背呆滞商品的价格;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