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enkou goucheng
[外文]:population composition
依据人口的自然、社会、经济和生理等不同特征,把一定地域内的人口划分成的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又称人口结构。分析人口构成,从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阶级和职业、行业等方面的结构来反映一定地域总人口的结构状况,是对人口总量进行的一种横向剖析,有助于揭示人口分布的规律,是人口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地理学对人口构成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法国地理学家M.奥鲁索和P.维达尔-白兰士的工作,以后各国地理学家着重研究人口的性别和年龄构成,主要是调查和分析有关的统计数据,绘制图表,根据所得到的比例关系来探讨人口数量和分布的规律。人口总是由相互关联的各种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根据人口构成因素的特点和不同的分类方式,一般可分为人口自然构成、人口社会构成和人口地域构成。
人口自然构成是按人口的自然特征划分的人口构成,主要有人口的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
(1)人口性别构成。分别计算出某地区的人口中男性和女性占总人口的比重。例如 1980年世界人口总数为 44.152亿,其中男性人口22.142亿,女性人口22.01亿。由此计算出 1980年世界人口性别构成为男性占50.15%,女性占49.85%。中国 1982年第 3次人口普查统计, 性别构成为男性占51.33%,女性占48.67%。人口性别构成也可用性别比率来表示,即指相对于每100个女性者的男性者数量。性别比率为100,表示男女数量相等,高于100则表示男性多于女性,低于100表示女性多于男性(图1)。许多社会和经济特征与男性和女性数量之间的平衡和差异有密切关系。美国地理学家G.L.彼得斯和R.P.拉金1979年指出,不同地区和时间内性别比率有很大变化,但世界范围内性别比率的样本研究表明,极少国家和地区的性别比率高于 105或低于90。
(2)人口年龄构成。将某地的人口按年龄进行分类,计算各年龄组(以1岁、5岁或10岁组距)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目前国际通常将各国、各地区的人口划分为 3个年龄组:0~14岁为儿童少年组;15~64岁为成年组(或称适龄劳动年龄组);65岁及其以上为老年组。1981年全世界人口中,这3个年龄人口的比重分别为 35.0%、59.0%和6.0%。但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按3个年龄组分类的人口年龄构成有很大不同,前者分别为39.0%、57.0%和4.0%;后者分别为24.0%、65.0%和 11.0%。这说明:世界发展中国家人口年龄构成特点是比较年青,未来人口增长趋势较快;而发达国家的人口年龄构成特点是老化程度较高,未来人口发展趋势较慢,将趋向静止或缩减。此外,根据需要,经常计算不同年龄的人口性别构成。人口金字塔是一种表示人口性别和年龄构成的图表法(图2)可以反映一个地区过去和现在的人口统计趋势。
人口社会构成是按照一国或一地区人口的各种社会特性,划分出各种组成部分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口社会构成包括人口的劳动构成、劳动人口构成、阶级构成、民族构成、文化教育程度构成等等。
(1)人口的劳动构成。即劳动人口和非劳动人口(又称被抚养人口),各占总人口的比重。劳动人口一般又有两种划分方法,一是分为为外地服务的劳动人口(又称基本人口)和为本地服务的劳动人口(又称服务人口);二是分为物质生产部门劳动的人口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动的人口。在中国城市规划中,过去通常根据人口的劳动构成变动来推算人口发展规模。但由于这种以人口结构变动来推算未来人口规模的方法存在不少缺点,目前多采用人口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方法来推算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见人口变动)。
(2)劳动人口的构成。按照各地区的劳动人口(又称在业人口、经济活动人口)从事劳动的性质或特点进行分类,并计算其所占劳动总人口的比重。例如,国际上通常将劳动人口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计算出其占劳动人口总数的百分比。但各国对这三类产业划分的界限尚无统一标准。再如按行业划分和计算。中国1982年第 3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将全部在业人口(即劳动人口)划为15大类行业,根据这15大类行业所占总在业人口的比例计算出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而根据在业人口的职业分类,可计算出人口的职业构成。
(3)人口阶级构成。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存在着不同的阶级,形成各种人口阶级结构,反映各阶级人口的比例关系。随着社会制度和经济状况的改变,人口阶级构成也会发生变化。分析人口阶级构成,有助于研究该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理现象。
(4)人口民族构成。反映多民族居住的国家或地区各民族人口的比例关系。人口的民族构成对一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状况均有很大影响。
(5)人口文化教育程度构成。按照一个地区的人口所接受过的文化教育水平进行分类,计算出各类文化教育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此外,人口的社会构成还包括人口的宗教构成、语言构成、家庭构成和婚姻构成等等。
人口地域构成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居住在城市和乡村以及行政区、自然区和经济区等各种区域的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
(1)城乡人口构成。即一国或一地区范围内居住在城市和乡村的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同的时期和国家、地区城乡人口构成是不同的。如1900年全世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13.6%,乡村人口占86.4%;到1986年改变为 43%和 57%。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高低,通常与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呈正相关函数关系。1986年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市人口比重已高达72%,乡村人口只有28%。而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34%,乡村人口则占66%。但是,世界各国城市划分的标准差别很大。例如1952~1962年,一些国家确定城市居民的最低人口规模,从200人(芬兰)至3万人(日本)不等,相差达150倍。各国确定城市居民点的定义不同,使得各国的城乡人口构成比例缺乏严格的可比性。一个国家的城市型居民点的划分标准有时会有变动。例如中国1949年以来,城镇划分标准曾在1955年、1963年和1984年有过 3次变动。
(2)行政区、自然区和经济区人口构成。在一国一地区范围内,下属各行政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称行政区人口构成;下属各经济区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称经济区人口构成;根据地形或气候等因素划分的各自然区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称自然区人口构成。
研究人口构成现状、地区差异及其形成原因,有助于深入了解一国或一地区与诸人口特性有关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研究各种人口构成的历史变动状况以及发展趋势,对制定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