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eikelai
[外文]:George Berkeley (1685~1753)
英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主教。1685年3月12日出生于爱尔兰基尔肯尼郡,1753年1月14日卒于牛津。少年早熟,15岁考进都柏林三一学院,1704年获学士学位,1707年获硕士学位,留校担任讲师、初级研究员。1709年刊行《视觉新论》,1710年发表《人类知识原理》,1713年出版《海拉斯和斐洛诺斯的对话三篇》,均成为当时英国各大学热烈讨论的问题。1734年被任命为爱尔兰基尔肯尼地区主教,任职18年,仍致力于哲学的思辨。1752年移居牛津附近的新学院。贝克莱对于心理学的贡献,主要是他的《视觉新论》,断定经验来自视觉、肤觉的客体、方位、大小和形状。这本书主要企图证明人们的视觉经由什么途径来知觉客体的距离、体积和位置;并探讨视觉的观念和肤觉的观念有什么差异,是否有共同的观念。他认为由空间知觉来判断距离的远近和物体的大小,全凭人们的知觉经验。物体投射到眼睛网膜的视象受方位、空气透视和相对大小的影响,这已是人所共知的常识。还提出眼的辐合作用,眼的投射域和眼的调节作用(紧张度)。这些都符合现代眼科生理的事实。
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也是人所共知的。J.洛克的经验论确认物产生了心,而贝克莱的经验论却颠倒过来,误认心产生了物。他的有名公式:“存在就是被感知”,意思是感官所印入的各种感觉或观念,不论如何组合,如何混杂,离开了感知它们的心灵,就不能存在。譬如一张写字台的存在,除了自己看见它、摸过它、嗅过它,有过它的颜色、形状、气味,离开了感觉,或者许多感觉的复合、组合,什么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