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enshi guanli
[外文]:personnel management
有关人事方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信息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通过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用人原则和合理的管理制度,调整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的关系,谋求对工作人员的体力、心力和智力作最适当的利用与最高的发挥,并保护其合法的利益。
起源和发展人事管理一词源出于英语Personnelmanagement,本意是“人员管理”。日本译为人事管理,后被普遍采用。人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起源于美国。人事管理的实践同人类社会的历史一样悠久。原始社会的部落管理,奴隶社会的军事组织和生产组织等,从某种意义上说,都属于人事管理。但在人类社会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人事管理并没有形成科学的管理理论。到20世纪初叶,一些受商业、工厂和政府部门聘用的管理人员、科学家和工程师,从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出发,总结和运用历史上的人事管理经验,解决劳动和劳动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使人事管理上升到了科学管理的阶段。当时的人事管理,指的是私人企业中员工的选拔和任用,初称为劳动管理,继而称为雇佣管理,后称为工业关系,20世纪20年代后称为人事管理。
中国的人事管理实践,源远流长。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南北朝时期,中国的人事管理已具雏形。两汉时期起,封建朝廷在选拔用人方面,采用了察举与征辟、策试、上书言事等多种办法,建立了考绩制度和培训机构(官学和私学),出现了爵(等级)、位(职务)、禄(工资)的分开管理方法。隋唐以后,科举制度(即选人用人制度)发展到了成熟阶段,实行了考试、培训、调动、任免、俸禄、退休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专管考试、考核、任免、奖惩、监察等管理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封建官僚的人事制度。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现代的人事管理,是进入20世纪后才从西方传到中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事管理,是在革命根据地的人员管理的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来的。它是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管理体制是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中国,凡是关系到工作人员本人、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工作人员与组织之间的事务,都是人事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人员的吸收录用、招聘、调配、使用、培训、交流、岗位责任制(职位分类)、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统计、辞退、退职、退休、抚恤和人事研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由于人事管理内容的不断发展,从而出现了专门从事人事管理的部门。
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在中国,主要任务有:
(1)组织。即制定、修改关于权限和职能责任的组织结构,建立双轨的、相互的、纵向及横向的信息交流系统。
(2)计划。即预测对于工作人员的需求,做出人员投入计划,并对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计划做出预先设想。
(3)人员的配备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安置等。
(4)培训。即帮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进行任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5)工资福利。即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好工作人员的工资定级、升级和各种保险福利工作。
(6)政治思想工作。即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7)人事管理研究。即对工作情况和程序进行总结、评价,以便改进管理工作。
人事管理环节中国现行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管理环节:
录用录用是全部人事管理的基石。中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根据招录的条件和要求,除了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从现有的工人中遴选外,可以从社会上的待业人员中录用。录用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德、智、体全面了解,一般采取考试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被录用以后,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由主管领导对被试用人员的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察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正式任用。正式任用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其地位、权利和义务得到法律保护。
调配调配是人事管理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为达到在职训练的目的,或为调整“人与人”、“人与事”的关系,或为照顾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的困难,常常采取调动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的措施。调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编制和人员结构要求,企业单位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合理比例,本着学以致用、适才适所、发挥特长的原则进行。
任免任免是国家依据法规,授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职务,或免除工作人员所任的职务。任免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做到及时、正确。只有任免得当,才能人尽其才,否则将会贻误工作。
考核对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的考察了解。考核是人事管理中的一个基本要素,是“用人行政”的基础。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工作人员的优劣短长,可以为识别、使用、培训、调动、奖惩工作人员,以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提供可靠的依据,也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巩固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措施。考核要以德才为基本标准,以考绩为重点,全面地考德、考能、考勤、考绩。
(1)考德。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
(2)考能。主要考核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
(4)考绩。主要考核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定编定员确定各个工作职位及其任务,以及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还要相应地规定其应有的责任和权力。
人事制度改革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改变过去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状况,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各级政务类公务员的候选人,监督管理政务类公务员中的共产党员。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他们的岗位职责有明确规范,对他们的考核按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他们的升降奖惩应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他们的训练、工资、福利和退休的权利由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