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 商税四》中,有文字:“大乌墟六十八贯六百二十三文”;在《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盐法》中,有文字:“大乌墟五十八贯七百六十八文”。
《宋会要辑稿》是清代徐松根据《永乐大典》中收录的宋代官修《宋会要》加以辑录而成,全书366卷,是研究宋朝法律典制的重要资料。所谓“食货”,古代用以称呼国家财政经济,包括田制、户口、赋役、漕运、仓库、钱法、盐法、杂税、矿冶、市籴、会计(国家预算)等。“商税”是指国家对商品流通所征收的税,但盐、酒、茶等专卖商品不包括在内。“盐法”是国家对食盐征税和专卖榷禁的各种制度。中国从古至今只有一个“大乌墟”,这就是现时的大安镇。至于《宋会要辑稿》将大乌墟的商税列于象州之中,而又将其盐税归于韶州,应为后人辑录笔误。
上述文字,是记述在大乌墟征收并上交朝廷的商税和盐税数额,说明大乌墟在宋代已经存在,并且是个不小的墟镇。
清道光十五年辑《平南县志》记述:“大安墟即大乌墟,墟大甲于一邑。”
公元361-972年已在今武林口(离大安4公里)设置武城县(后改名武林县),公元599-972年在今大中圩(离大安10多公里)设置隋建县。大安地处两个古县治的中间,白沙江与新客河交汇处,交通便利,土地平坦肥沃,不会晚至明末清初才成埠。
大安镇大乌开埠
大安镇城区,古称大乌圩,其名源于圩市开埠之始的圩尾两水交汇处的一棵超大的乌皂树。大安古名为“大乌”。据所见史料,最早出现“大安”之名的,是清朝道光15年《平南县志》。事实上,直到民国时期,旧名仍有使用。台湾解禁后,有老兵来信寻亲,地址还是写“大乌墟”。
1951年为平南县第四区辖镇;1955年改为大安区;1958年11月改称为平南县公社大安分社;1959年9月改称为大安镇人民委员会;1961年6月划为大安区辖镇;1962年又恢复为大安区;1980年7月9日为大安镇公社;1984年9月改为平南县大安镇。大安镇成埠较早,始建于明末年间,古名大乌墟,乾隆年间已发展成为“上接平贵、下通藤容、四方客商云集”的大都会,是广西的三大古镇“一戍(今苍梧龙圩)、二鸟(今平南大安)、三江口(今桂平江口)” 之一。
大安城区(原大乌圩)开埠较早,有证据可查的可追溯至明末。清康熙朝起就被聪明的粤商看中,作为到广西做发财梦首选地方之一,民国前大安就是素有“一戎二乌三江口”之一的广西大商埠。大安城区及附近村落原住居民的祖先大多数都来自广州、佛山地区的顺德、南海等地,说着原汁原味的正宗广府粤语,并习惯于早茶,粤剧,敬神,经商等珠三角文化。流传于坊间里弄的童谣“凼凼转,菊花园,阿麽叫我睇龙船……”传唱至今。大安古建筑群中有个粤东会馆,大门两边石镌楹联今尚在,曰:“瑞献重门白沙银浪涌,商通两粤新客宝泉来”,这是对大安开埠三百年来的真实写照。
东晋升平五年(361)年,析永平郡(治所今藤县境内)猛陵县地置武城县。县治今武林镇,是今平南县境设县之始。南朝宋元嘉二年(425)年武城县改称武林县。唐贞观七并(633)年分武林县地置平南县,后改平南治所今平南镇,县治历袭至现在。古平南地别称“龚洲“。但平南境内历来经济、文化、人文景观较突出的地方仍集中在大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