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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轻型飞机

按重量分类中最轻的一类飞机,是7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它与轻型飞机的区分尚无严格统一的规定。一般认为超轻型飞机的空机重量不应超过 115公斤(对单座飞机)和150公斤(对双座飞机);最大速度不超过100公里/时;失速速度不超过44公里/时;空机单位机翼面积的载荷不超过100帕(10公斤力/米2),乘员不超过2人。70年代中期,有人在简便的悬挂滑翔机上装一台小型活塞发动机,后来又装上机轮、升降舵、副翼或扰流片等,成为初期的超轻型飞机。由于构造简单、重量轻、价格便宜、易于驾驶和几乎不需维护,超轻型飞机作为娱乐和体育运动器材受到人们喜爱。1982年在美国仅艾柏公司就制造了4000架超轻型飞机。

初级超轻型飞机的机翼多用铝管作骨架,蒙以聚酯纤维织物并用钢索加强。这种构造重量较轻,但阻力大。气动外形较好的超轻型飞机常用泡沫塑料和玻璃纤维制造流线型的机翼和机体。超轻型飞机一般是以零、组件状态装箱出售,由用户在飞行现场按说明书装配成整机。超轻型飞机不需要取得适航证书,也没有航行管理条例,只要飞行高度在 100米以下并离开机场、航线、公路和人口稠密的地区,就可以在白天不限时地飞行,飞行员也不要求取得驾驶执照。80年代以后,天空中超轻型飞机增多,已威胁到正常航线飞机的安全,因此各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它们的管理,如要求飞行人员有驾驶执照,规定了这种飞机的适航条例等。

北京航空学院于1982年8月制造的“蜜蜂”2号单座超轻型飞机试飞成功,以后又制造了“蜜蜂”3号双座超轻型飞机(见彩图)。超轻型飞机主要用于娱乐和体育运动,进一步发展有可能在农、林、牧、渔业、侦察、巡逻和短途交通等方面得到应用。

北京航空学院研制的“蜜蜂”3号多用途超轻型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