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engci dinglü
[外文]:Lenz’s law
确定感应电流或感应电动势方向的定律,由俄国物理学家Э.Χ.楞次于1834年提出。1831年M.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现象之后,进而通过实验弄清楚产生感应电流的各种类型和决定因素,他对感应电流的方向虽然也作了一定的说明,但未能归纳成为简单而普遍的定律。楞次详细分析了法拉第以及其他物理学者的有关实验结果后,提出一个能说明感应电流方向的定律。它的原文意义如下:“如有金属导体在电流或磁体附近运动,就会在导体中产生电流,这一电流的方向服从以下规则:设想导体处于静止,并且倘若此静止导体只能在上述运动方向及相反方向上运动,则电流的方向将使导体精确地在上述运动的反方向上运动。”
电磁感应是因磁通量的变化所引起,所以,一般将楞次定律表述为:闭合回路中感应电流的方向,总是使它所产生的磁场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应该注意,从电磁感应现象的实质分析,可知楞次定律是判断感应电动势方向的定律;只有在纯电阻电路中,感应电流和感应电动势的方向才是完全一致的。
楞次定律是与能量守恒定律相符合的,这可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将一条形磁铁的N极插入线圈时,线圈磁通量就增加,根据楞次定律,线圈中就会感应出如图所示方向的电流,通过电流在磁场中的受力分析,可知线圈与磁铁之间存在斥力。因而移动磁铁的外力必须克服这一斥力做正功,这部分机械功就转化为感应电流在线圈中所释放的焦耳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