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说与客观说。
⑴主观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亦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
⑵客观说认为,法律自从颁布时起,便有了它自己的意旨,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个内在于法律的意旨。
(二)严格解释与自由解释。
⑴严格解释强调探求法律条文字面的含义,要求精确地遵循某种既定的规则进行解释,而不考虑解释的结果。
⑵自由解释强调通过解释得出合乎社会的、道德的愿望的结果,认为不必遵循那种规则,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