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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图册

为征派赋役而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以所绘田亩状如鱼鳞而得名,简称鱼鳞册。据文献记载,南宋绍熙元年(1190)漳州等地即开始编制这种图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始于明洪武二年(1369),进入清代后渐废。

洪武元年春,明太祖朱元璋针对两浙富民诡寄田产、逃避赋税之弊,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并在松江编制鱼鳞图册。二年,又派国子生武淳等分别巡行州县,全面清丈土地,查实田亩,编造土地清册,即鱼鳞图册。具体办法是:根据各县税粮多少,将一县分为若干区,每区又按土地的自然形态分为若干地段,由粮长率里长、甲首进行丈量,以田地为主,编排字号,详列土地面积地形、四至、土质优劣及上中下等税则。有的图册还有“分庄”一栏,以备土地买卖时粮差过户或父子兄弟析产之用。各州、县、都、里将所辖境内的田地图编在一起,栉比排列,制成鱼鳞总图册。各州县年终统一造册解府汇编成一府总册。图册一式四份,分存于县、府、布政使司、户部。

洪武鱼鳞图册

明代鱼鳞图册,就其所登记的项目而言,已是相当完备的土地登记册。它的编制,使赋役的征收具备了确实根据,多少防止了产去税存或有产无税的弊端,使政府税收有了保证,耕地及税额也有所增长。据洪武十四年统计,全国土地面积是三百六十六万七千七百多顷。到二十四年,增至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多顷;赋税收入仅米麦一项,也由洪武十四年的两千六百一十万余石,增至二十四年的三千二百二十七万余石。鱼鳞图册的编制,对于巩固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曾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但明代中叶后,鱼鳞图册与实际逐渐不相符合,而流为具文。清朝建立后,已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