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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贪恋之心?

贪恋之心是人欲占有他人的汽车、雇员、妻子、丈夫等的非分之想。贪恋是人的内心的一种状态,并最终导致他采取不择手段的侵犯行为。一个人若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就会居心叵测地撒谎、作假见证,犯下谋杀、偷窃或种种其它的罪行,甚至会在国与国之间挑起战争。   企图谋取别人有限的资财或心爱的东西是理所不容的。贪恋最终带来愿望的冲突、痛苦与公开冲突。但是,上帝是无限的,他为他的百姓所供应的一切也是永无止境的。我们不该贪恋属于别人的财物,而是应当求神按照他的心愿来满足我们的盼求。   然而,上主却允许我们“贪恋”他或切慕他,因为他的恩典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够天下所有人用的。只要我们一心切慕上主,我们的需求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耶稣独具慧眼地指出:“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19   再者,我们也要避免东施效颦的弊端。例如,葛培理是个了不起的人,而我不是葛培理,也无法成为他。上帝并没有选召我做他的事,反之亦然。我有他所不具备的长处,他也有我所不具备的优点。如若我想成为他,他想成为我,那么我们都会丑态百出,叫人啼笑皆非。   一些人十分擅长于表演和逗乐,一些人生意上很成功,一些人是天生的政治家,还有一些人具有体育明星的天赋,再有一些人有着巧夺天工、精湛盖世的雕琢技艺。上主根据不同的状况,赐给了各人五光十色、迥然相异的才赋与能力。我们需要寻求他赐给我们的美善意旨,而非贪恋别人在其职业上的功名或业绩。   东施效颦的企图遂使人误入歧途,导致他悲伤欲绝、心灰意冷乃至人生的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