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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的历史沿革

殷商时期,为商封孤竹国之北部疆域。

西周初期,县地属燕国辖境。

战国时期,这里是燕国辽西郡所辖之第四郡县——“柳城县”之属地,郡治隶属幽州。

秦汉时期,先为东胡地,后并入匈奴。

汉武帝时期,经过三次对匈奴征伐后使这里成为汉之实际领地。后正式在辽西郡设柳城县,古城遗址在今柳城镇袁台子村。除柳城之外,当时辽西郡14个属县之中的“且虑”和“孤苏”县遗址也在今朝阳县境内。

东汉时期,这里仍为辽西郡属地。

东晋十六国时期,这里先后出现了“前燕”(鲜卑慕容),“后燕”(鲜卑慕容)和“北燕”(汉族冯跋)三个王朝的割据政权。咸康7年(公元341年)燕王慕容皇光“柳城之北,龙山之西”建新都,定名“龙城”。龙城即今日朝阳县城,因前燕、后燕、北燕先后定都于此,朝阳为三燕故都因而得名。

南北朝时期,此地为北魏领地。公元436年,北魏灭北燕,在龙城置龙城镇。太平真君5年(公元444年),改置营州。公元447年,又置昌黎郡,治龙城。

隋唐时期,改龙城为柳城,设营州总督府。唐玄宗时,唐王朝复置松漠都督府。营州都督府亦还治于柳城,并设平卢军使,兼领安东都护和营、辽、燕三州。

北宋、辽时期,在朝阳县置霸州新武军,设霸城县,初属中京道,隶五享中的中享大定府。公元1041年,改霸城县为兴中县。今朝阳县属地分别为兴中府的兴中县、建州永霸县、安德州安德县、川州咸康县等州县所属。其中兴中县府县治所在今朝阳县城;安德州在朝阳县五十家子,建州故地在今朝阳县大平房镇的黄花滩。由于辽代初期在营州设霸州彰武军节度使,所以营州又有霸州、兴中府之称。

南宋、金时期,朝阳县沿用辽称,仍为兴中府治,属北京路。这里分别为当时兴中、永霸、武平等县所属。金掳北宋徽、钦二帝到北方,途中还经过了今天的朝阳。

元朝时期,这里初袭辽金府县旧制,至元7年(公元1271年)降府为州,隶大宁路,分属当时兴中、建州、川州管辖。后升懿州为路,兴中改属懿州。

明朝时期,初属营州右屯卫,继撤营州卫并入泰宁卫,后划归兀良哈三卫做蒙古牧地,明末又为吐默特等蒙古部落所并。

清朝时期,朝阳县为蒙古土默特左右翼地。乾隆3年(公元1738年),清政府在凌源设塔子沟厅,朝阳县为塔子沟厅东境,隶承德府。乾隆39年(公元1774年),在塔子沟厅东境置三座塔厅,治所为今日朝阳县城。乾隆41年(公元1776年),撤消二厅,以土默特左右翼所开垦的地方设置了朝阳县,仍隶属直隶省承德府。光绪30年(1904年),升朝阳县为朝阳府,领朝阳、建昌、建平、阜新、绥东五县。

民国三年(1914年),朝阳县废府改县。

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热河省划归东北政务委员会管辖,朝阳直属热河省。伪康德元年(1934年)12月,日伪政权搞省治改革,划东北为14省,朝阳由热河省划归新置锦州省管辖。伪康德7年(1940年),朝阳县改称吐默特右旗,后将朝阳县北部划出,另置吐默特中旗,即北票县。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10日,朝阳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朝阳县属热河省管辖。

1956年,朝阳县由热河省划归辽宁省管辖至今。

1958年属朝阳市。

1964年朝阳市改朝阳行政公署,朝阳县隶属朝阳行署。现为朝阳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