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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的历史沿革

西周,初属翟国,后为晋国。

春秋(前770~前476),属晋国。

战国(前475~前221),初属魏,后属秦。秦(前221~前206),置雕阴县,隶上郡。今甘泉东南部(道镇地区)为雕阴县辖;今境内西北部(石门至桥镇)为高奴县辖,隶上郡。

秦汉之际,项羽封三秦,甘泉属翟国。

西汉(前206~247),置雕阴道,今境东南部仍为雕阴县辖;今境西北部为高奴县辖,隶上郡。

东汉(25~220),初为雕阴县、高奴县辖,隶上郡,后为夏国。

三国(220),魏置青州县、筑青州城(今石门),后属夏国。

西晋(266~316)属夏国。前、后秦(351~417)为长城县辖,隶长城郡。

北魏太和元年(477),置因城县,治所在今下寺湾乡阎家沟村,辖今境西北部及志丹县南部。八年(484)设石城县(治所在青州旧址),辖今甘泉东部。

西魏废帝三年(554),改石城县为银城县,隶上郡;改长城县为三川县,属鄜州,隶中部郡。

北周保定二年(562),银城治所迁石龟镇(今神木县南),原辖地入因城县。

隋开皇三年(583),郡制撤销,实行州、县制。大业三年(607),恢复郡制,改延州为延安郡。今境西北部为因城辖地,隶延安郡;置洛交县(治所今富县),今境东南部为洛交县辖,隶上郡。

唐武德元年(618),境置伏陆县,辖今境东、南部。废郡为州,隶鄜州。二年(619),改因城为金城县(治所无考),置洛盘、新昌、土塠县及永州。贞观四年(630),永州迁至洛源县(今吴旗境内)。八年(634),撤洛盘、新昌、土塠县,辖地入金城县,隶延州。天宝元年(742),废州复郡,改伏陆县为甘泉县,隶洛交郡(原鄜州);改金城县为敷政县,隶延安郡(原延州)。乾元元年(758),撤郡复州,甘泉隶鄜州,敷政隶延州。

五代十国(907~979),沿用甘泉、敷政建置,隶鄜州、延州。

北宋元祐四年(1089),改延州为延安府。甘泉、敷政县均属延安府。

金(115~1234),沿用甘泉、敷政县旧制,属鄜延路延安府。

元(1265),撤临真县(今延安市东南部),入甘泉县;269年,撤敷政县,辖地入安塞县。

明洪武二年(1369)五月,改延安路为延安府,辖甘泉县;1376年,设陕西承宣布政使司。

清(1644~1911),实行省、道、府、县级行政制,甘泉县属陕西省延榆绥道延安府辖。

民国二年(1913),废府、州、厅制,省下设道、县两级,甘泉县隶属陕西省榆林道。

民国十六年(1927),撤销道制,省直辖县。

1935年初,创建陕北和陕甘边苏区,甘泉解放。今境劳山一带为肤甘革命委员会辖区;清泉及临真一带为红泉革命委员会辖区;道镇、府村川一带为鄜甘革命委员会辖区。11月,成立甘洛县苏维埃政府,隶属陕甘省,原安塞所辖桥镇、下寺湾、石门入甘洛县,原甘泉所辖临真入延安县。

1937年,改甘洛县政府为甘泉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同时并存国民党甘泉县政府(辖今甘泉东南部及延安市南部),隶属国民党陕西省政府第二行政督察署管辖。

1941年,甘泉属陕甘宁边区直辖县。

1942年,陕甘宁边区分置延属、绥德、关中、陇东、三边分区,甘泉改属延属分区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延属分区,设陕北行政公署,甘泉隶属陕北行政公署。

1950年5月1日,撤销陕北行政公署,设陕西省延安分区专员公署(简称延安专区),甘泉隶延安专区。

1958年12月,甘泉县并入延安县。

1961年9月,恢复甘泉县制。

1969年,延安专区改称延安地区,甘泉隶延安地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