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境内发现有打制的石斧、石刀,三次文物普查发现很多旧石器时代遗址。
新石器时代,先民活动更加频繁,沿黄河和清水河域、统汇川流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比比皆是,已发现有27处。在这些遗址中发现有磨制的石斧、石刀和粗糙陶器。之后,农牧业成为重要生产活动。
夏(约前21~前16世纪),属传说中的雍州地,为狄夷活动区之一。
商(约前16~前11世纪),为鬼戎活动区域之一。
西周(约前11世纪~前771),为翟人活动之地。 吴堡县
春秋时期(前770~前476)先为白翟属地,后属晋。
战国时期,先属赵,后属魏上郡地,秦惠文王十年(前328)纳上郡于秦;赵惠文王三年(前296),又归赵。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前222),一统天下,战国终,全国划36郡,本境属上郡肤施县。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项羽改上郡为翟国,七月复故。今吴堡仍为肤施县属地。元朔四年(前125)并入并州刺史部(监察区)西河郡增山县,元始二年(公元2年),属朔方刺史部(监察区)西河郡隰城县(存疑)。后王莽设增山县,本境又属之。
东汉初属上郡肤施县,后匈奴侵略,上郡失,又属朔方刺史部(监察区)西河郡蔺县(存疑)。
三国时,西河郡黄河西岸被羌人所据,本境属之。
西晋时,本境仍属羌胡领带。
东晋十六国时,晋咸和二年(327),为后赵属地;晋太和元年(366),为前秦领地,隶属上郡;太元二十年(395),属后秦,隶属上郡;公元409年属大夏国。
公元431年,北魏灭赫连氏大夏国,设统万镇,今吴堡地和绥德东部地设政和县。
西魏初仍名政和县,隶朔方郡。大统十二年(546),属绥州。废帝元年(552),改名延陵县,隶于绥州抚宁郡。公元562年属银州抚宁郡,572年改属绥州抚宁郡。
公元581年,隋文帝统一中国,设190郡,延陵属抚宁郡(今米脂)。开皇三年(583)撤郡制,实行州、县制,延陵改属绥州,隋开皇十七年(597),改县名为延福,大业元年(605)绥州改名上州,三年(607)撤销上州,设立雕阴郡,延福县属之。唐武德六年(623),延福县范围内曾权设三州七县,历时5年,延福县隶于关内道(监察区)绥州(天宝元年改为上郡,乾元元年又改为绥州)。唐德宗建中三年(782)设定难军,领夏、绥、银、宥等州,延福县隶绥州。
五代十国,前四代,延福县属定难军绥州。后汉灭亡,“十国”中的北汉建立,修吴堡水寨。宋开宝九年(976)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破北汉吴堡寨归宋,属绥州延福县。
宋至道三年(997),全国分十五路,领府、军、州、县。延福县属定难军绥州。景佑五年(1038)西夏建立,吴堡寨归属。治平四年(1067)克夏,收复吴堡寨,归神木营,熙宁间(1068~1077)又失于西夏。
元丰四年(1081),沈括,种谔克西夏之葭芦、吴堡、义合、俘图、塞门等六寨(见《纲鉴易知录》)。元丰五年(1082)至元符元年(1098),吴堡寨隶于河东路石州定胡县。元符二年(1099),隶于河东路晋宁军定胡县,治所在今山西柳林县孟门镇的黄河滩(清咸丰六年,孟门被黄河洪峰冲毁)。
宋政和五年(1115)金人占领,至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属河东北路葭州定胡县(在今山西柳林孟门镇),吴堡为寨地。金正大三年(1226)升为县,始定名吴堡县。隶于鹿延路葭州。
金天兴三年(1234)蒙古族侵占,到南宋景定五年(1264)。隶延安路葭州,仍名吴堡县。
元代,全国划11个行中书省,185路。至元元年(1264),撤销吴堡县,并入绥州;次年(1265)复设,属陕西行省延安路葭州,仍名吴堡县,志元二十八年(1291),吴堡县升为吴州,隶于陕西行中书省延安路,元贞元年(1295),撤州设县,仍称吴堡县,属于陕西行中书省延安路葭州。
明代,吴堡先隶于陕西布政使司延安府葭州,洪武七年(1374)十一月改隶于绥德州。洪武十年(1377)五月,废县并入绥德州。洪武十三年(1380)十一月恢复县制,隶于延安府葭州。
清初划全国19行省。顺治元年(1644),吴堡由陕西省延安府直隶,雍正三年(1725)。隶于陕西省延安府葭州,乾隆元年(1736),改隶于绥德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3),废府、厅、州,陕西分三道,吴堡属延绥榆道。
民国二十二年(1933),废道制。
民国二十四年(1935),设行政督察区,吴堡属陕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绥德)。
民国二十二年(1933)至二十五年(1936),吴堡县国共两党军事斗争激烈,县城、集镇、要道为国民党军队占据,广大农村为红军游击区。共产党于1934年冬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后改为县苏维埃政府,1935年11月,受陕北省(省府在瓦窑堡)领导。此时国民党县政权依然存在。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国共两党合作,地方政权和地方武装保安队属国民党,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718团(后改为警备8团)进驻吴堡县,各联保派共产党的驻军代表。
1940年2月28日,吴堡军民赶走了国民党县政府官员,建立工
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吴堡属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管辖。
1949年5月吴堡属陕北行政区(行署在延安)绥德分区管辖。
1950年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吴堡县属陕西省绥德专区管辖。
1956年9月,撤销绥德专区,改属榆林专区。
1957年11月,撤销吴堡县,辖地并入绥德县。
1959年秋,设宋家川中心乡,1960年12月又撤销。
1961年8月,恢复吴堡县,属榆林专区。
1968年“专区”改为“地区”,称榆林地区,归属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