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利益关系说是二十一世纪初经济法学者陈乃新提出的从“增量利益”角度研究经济法的一种学术观点。它从时间维度方法入手,得出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们在社会化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并相应地进行剩余的分配和再分配中所产生的关系——增量利益关系,从而把经济法与其它部门法区别开。
经济法学者陈乃新提出,经济法是调整社会化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增量利益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次从增量利益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法的本质。他把经济法定位于调整人们在社会化生产中的增量利益关系,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们在社会化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并相应地进行剩余的分配和再分配中所产生的关系或称增量利益关系。并认为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与个体生产过程中原有的经济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由此认定经济法是区别于传统部门法的新部门法——现代部门法。我们把这种观点叫作“增量利益关系说”。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