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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的历史沿革

民国三年(1913年),辉南直隶厅改为辉南县,隶属奉天省,县府仍在辉南街。

民国二十二年(1932年3月1日),日本侵略者的傀儡伪满洲国成立,伪辉南县公署在辉南街同时成立。

民国三十一年(1941年),金川县(1926年即民国十五年设立,治所设在样子哨街)被撤销,样子哨街、板石河村、小金川村、大椅山村划入辉南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3年),朝阳镇从海龙县划入辉南县,全县增到3街14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5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辉南县民主政府在辉南街成立。

1949年5月,东北人民政府成立,辉南县民主政府也改称为辉南县人民政府,仍隶属辽东省,同年11月,辉南县人民政府由辉南街迁至朝阳镇,从此,朝阳镇成为辉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54年6月,辽东省撤销,辉南县划归吉林省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85年3月,国务院决定撤销通化地区建制,实行市管县体制,梅河口市晋升为地级市,辉南县隶属之。

1986年1月,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辉南县划归通化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