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嘉定十年(1217年),乡人郑子化以长溪西北乡地偏难治,上书请析县,宝庆元年(1225年),长溪令范夔也建议设县,以韩阳坂为治所。几经公文往返,悬而未决。宋淳祐四年(1244年),太学生张过请在建县前先将长溪县西尉移驻西北乡。五月,福建路令代理福州知府项寅孙派员勘查,九月复派签厅郑准亲往踏勘县治,里人(进士)许子大愿意献地建治所。淳祐五年(1245年),乡人殿中御史郑寀献诗理宗:“韩阳风景世间无,堪与王维作画图。四顾罗山朝虎井,一条带水绕龟湖。形如丹凤飞衔印,势似苍龙卧吐珠。此处不堪为县治,更于何处拜皇都”,县治因而议定。理宗御批“敷锡五福,以安一县。”福安因而得名,正式划出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福安建县后,直隶福建路福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县划归福建行中书省福州府管辖。景泰六年(1455年),划出县境平溪里十一至十四都归新置的寿宁县。
明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建省福宁府。
民国2年(1913年)废府、州,福建划分为4个道,福安县隶属东路道(道治在今闽侯)。
民国3年,东路道改称闽海道,福安县属之。
民国14年,国民政府废道,福安县直属于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12月,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福安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福安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民国23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24年10月,全省改为7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长乐县,后移驻闽侯县)。
民国31年5月,福安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次年9月移驻闽侯县)。
民国32年9月,全省划分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福安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36年4月,全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民国38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8个行政督察区,福安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1950年3月,行政督察区改以专员公署驻地县命名,福安县属福安专区。
1970年2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福安县属宁德地区。
1989年11月13日福安撤县建市,仍属宁德地区。
1999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36号),福安市归属福建省直辖,委托宁德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