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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兴趣

指一个人对学习的一种积极的认识倾向与情绪状态。学生对某一学科有兴趣,就会持续地专心致志地钻研它,从而提高学习效果。从对学习的促进来说,兴趣可以成为学习的原因;从由于学习产生新的兴趣和提高原有兴趣来看,兴趣又是在学习活动中产生的,可以作为学习的结果。所以,学习兴趣既是学习的原因,又是学习的结果。

学习兴趣大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学习兴趣与间接学习兴趣两种。前者是由所学材料或学习活动──学习过程本身直接引起的。后者是由学习活动的结果引起的。间接学习兴趣具有明显的自觉性。当一个人意识到学习的社会意义或与自己的关系时,学习兴趣就随之产生。例如,为了集体的利益,意识到学习的目的或任务,因而支配自己去坚持学习。或者为了得到父母、教师的赞赏,同学、朋友的尊重,在考试中得到好分数,在竞赛中取得胜利等等,也能引起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直接学习兴趣与间接学习兴趣常常是融合在一起的,即既有直接学习兴趣的成分,又有间接学习兴趣的成分,其中,或以直接学习兴趣为主,或以间接学习兴趣为主,或两者难分主次。开始时对学习的间接兴趣,在学习过程中很有可能逐渐转化为直接兴趣。而对学习的直接兴趣,若无特殊情况,大多能长期持续下去,并且愈来愈浓厚。实践表明对学习的直接兴趣是提高学习质量最有利的因素。

学习兴趣的产生与教学有密切的关系。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主要在教师使学习活动有兴趣,其方法为:

(1)加强教材的趣味性、系统性、科学性。有趣的、能逐步掌握的、可获得科学知识的教材,肯定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2)提高教学水平。太易太难的教材与提问都不足以激起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不断获得新知识,并能将其成功地运用于实际,及时得到强化。这样的教学过程,学生就会觉得饶有兴味,学习兴趣就会日益浓厚。

(3)了解学生已有的兴趣。新的学习兴趣很少凭空出现,它多半是已有兴趣的衍生物,因此,搞清学生已有的学习兴趣,就有了扩展和提高其学习兴趣的基础。

(4)帮助学生认识学习某一学科(或材料)的社会意义及其与个人的关系。

“奖优”和“竞赛”虽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这些方法如运用不当,则流弊较多,因此要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