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aiyang qingfei
[外文]:ocean dumping
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也包括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这是目前人类利用海洋环境处置废弃物的方法之一。
世界上最早实行海洋倾废的国家是美国。它于1875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开始向海洋倾废。英国则从1887年开始在泰晤士河口海湾倾废。此后,联邦德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新西兰等国也相继在海上倾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倾废的数量和种类日趋增多。例如:1968年美国倾倒入海的废弃物约有4800多万吨,其中仅工业废弃物就有 470多万吨。不合理地倾倒的废弃物污染了海洋环境。例如:30年代在波罗的海倾倒的7000多吨砷,由于水泥包装破损,几乎全部漏入海中,杀死了大量鱼类;丹麦渔民也曾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倾倒的芥子气的危害;美国和西欧等国,自1946年起向海域投弃放射性废物,是海洋放射性污染的一个潜在来源。
废弃物分类根据其毒性、有害物质含量和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将废弃物分为3类。
(1)一类废弃物。指含有机卤素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镉及镉化合物的废弃物,但含量微或在海水中迅速转化为无害物质的除外;强放射性废弃物及其他强放射性物质;原油及其废弃物、石油炼制品、残油,以及含这类物质的混合物;渔网、绳索、塑料制品及其他能在海面漂浮或在水中悬浮,严重妨碍航行、捕鱼及其他活动或危害海洋生物的人工合成物质;含有机卤素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镉及镉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的阴沟污泥和疏浚物。
一类废弃物禁止向海洋倾倒。但当出现紧急情况,在陆地上处置会严重危及人民健康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获得紧急许可证,可到指定的海区按规定的方法倾倒。
(2)二类废弃物。指含有大量砷及砷化合物、铅及铅化合物、铜及铜化合物、锌及锌化合物、有机硅化合物、氰化物、氟化物和铍、铬、镍、钒及其化合物,以及未列入一类的杀虫剂及其副产品的废弃物。无害的或能在海水中迅速转化为无害物质的除外;含弱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容易沉入海底,可能严重障碍捕鱼和航行的容器、废金属及其他笨重的废弃物;含以上物质的阴沟污泥和疏浚物。
倾倒二类废弃物应事先获得特别许可证,到指定海区按规定方法倾倒。
(3)三类废弃物。指未列入一类、二类的含低毒或无毒物质的废弃物,包括疏浚物等。
倾倒三类废弃物应当事先获得普通许可证,到指定海区倾倒。
管理和法规海上倾废场的调查和选划,倾倒物的审批和检查以及倾倒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一般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国海上倾废实行倾倒许可证制度。其主要内容有:载运工具,废弃物名称、数量、倾倒区位置、地点、倾倒时间、倾倒条件(包括废弃物的预处理),对包装材料和规格的要求及倾倒速率等。为了确保倾倒活动按规定进行,主管机构有权对倾倒活动进行必要的监视。监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派出监视船在海面进行监视;另一种是派人随倾倒船出海进行监视。主管机构经常对倾倒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为倾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当发现倾倒环境受到污染损害时,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该倾倒区,或停止在该区倾倒某些废弃物等。
为保护海洋环境,使人类能安全地利用海洋空间,政府间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海洋倾废法。如:1972年2月15日,西、北欧12国在奥斯陆签署了《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废造成的海洋污染公约》;1972年12月29日,79个国家的代表在伦敦签署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美国于1973年10月由环境保护局颁布了关于海洋倾废的规则;日本、加拿大、新加坡、瑞典、丹麦及英国等国也相继各自制订了倾废法或有关条款;中国在1985年4月1日起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对海上倾倒活动实行了科学管理,严格控制。
监测与研究海洋倾废的研究工作,一般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技术上的研究,例如废弃物的包装及其材料的研究,投弃方式方法的研究,水体对包装物影响的研究,包装物对外体系的影响的研究,废弃物的下降速率研究及废弃物的海底冲击研究等。另一方面是环境效应的研究,如定期对海区和废弃物进行监视监测,对废弃物在海水中的物理和化学过程的研究,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特别是对海洋生物影响的研究,以及外系统对废弃物影响的研究等等。进行以上研究的目的是采取有效措施,使海洋倾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