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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霍邱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鲁文公五年(公元前622年),楚公子燮灭蓼设蓼邑属楚。后又分蓼邑设雩娄邑(邑治在今固始县陈淋镇附近)和鸡父邑(邑治在今金寨县开顺镇)。

秦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后,未设县,地属九江郡,西楚(公元前206年)属九江国。

西汉,在县境设安风县(治所在今邵岗乡许集村)、阳泉县(治所在今临水集)属淮南国九江郡。又在现霍邱固始之间设蓼县(治蓼故城)、安丰县(治所在固始县东南)、雩娄县(治所在固始县黎集附近),归属如前。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封淮南康王幼子刘庆为六安王,以此五县归其辖。后又在现县城北设义城县,不久废。

东汉因之,建武十年(公元34年),六安国省,以其县属扬州刺史部庐江郡。

三国为魏扬州地,属庐江郡。文帝分庐江郡设安丰郡(治安风故城),以蓼、安丰、雩娄属之。

西晋因之,改属豫州安丰郡,以阳泉属扬州庐江郡。

东晋安帝时省安丰郡,迁安丰县于原郡治所,属弋阳郡,其余县皆不见记载。《晋书·地理志》:“胡寇南下,百姓皆渡江,县多废。”

南朝·宋设安丰县,复设雩娄县属安丰郡,又分安丰郡立左边城郡。齐因之。梁大同元年(公元535年),徙旧安丰于霍邱城置安丰州,又立决口县(后改临水县治所在阳泉故城)。

自西晋以后,南北分裂,霍邱县境域时南时北,郡县废置无常。宋明帝泰始三年(公元467年)入魏。魏文帝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设安丰县属霍州安丰郡;宇楼县属霍州西边城郡。南齐曾一度归南朝。东昏侯永元三年(公元501年),复入魏。梁武帝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入梁。大同元年置安丰州,属豫州霍邱戍。太清三年(公元549年)入东魏,安丰郡废。

隋开皇八年(公元588年),县境设安丰(治所在霍邱寿县之间,现安丰塘附近)。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始设霍邱县(治现城关),属淮南郡,安丰等县均废。

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属淮南道,并于霍邱县置蓼州,别置松滋县于县治西40里沣河西岸高家埠。霍邱、松滋均属蓼州。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蓼州和松滋县均废,仍属寿州。贞观初属寿春郡。神功元年(公元697年)改霍邱县为武昌县,属淮南道寿春府。景云元年(公元710年),复名霍邱县,属淮南道寿春郡。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属淮南镇寿春郡。此后县名无变。

五代时期,先属吴,后属南唐寿州。

北宋,开宝末年(约公元976年),属淮南路寿州。熙宁中(约公元1073年),属淮南西路寿春府。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一度归金,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属淮南路安丰军。三十二年,属淮南西路寿春府安丰军(后改寿州)。

元,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安丰路总管府,后曾置淮南行省,寻废。至正中(公元1355年前后),复置,霍邱属之。

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属南直隶中都临濠府(凤阳府),后属江南行省凤阳府寿州。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属江南省凤颍六泗道寿州。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属安徽省凤阳府寿州。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属安徽省颍州。十三年(公元1735年),升颍州为府,霍邱县属安徽省颍州府。

民国1年(1912)8月,属安徽省第四区(驻阜阳)。

民国3年(1914)6月至16年4月,属安徽省淮泗道。

民国18年(1929)12月,中国共产党在白塔畈领导农民暴动;民国20年(1931)2月成立霍邱县临时革命委员会(后称县苏维埃政府)。

民国21年(1932)6月,县苏维埃代表会决议改霍邱县为红城县,属鄂豫省皖西北道区。红军撤出县境后,被国民政府恢复原县名。

民国21年(1932)10月,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27年(1938)10月,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29年(1940)4月,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6年(1947)9月,晋冀鲁豫解放军第二纵队政治部决定成立南霍固县(治叶集),辖一镇四区,一个月后撤销。

民国36年(1947)10月,中共鄂豫区党委和行署决定在霍邱县西部、南部和金寨北部及固始东北部,分置霍邱、霍固两县,属鄂豫区一分区。

民国37年(1948)6月,撤霍邱县并入霍固县,增设三河尖市(县级),同属鄂豫区一分区。

1949年1月,霍邱解放,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2月1日,撤霍固县,以原霍邱县区域恢复霍邱县,归属如前。5月改属皖北行政区六安专区。

1952年皖南、皖北两行政区撤销,建安徽省,霍邱县属安徽省六安专区。

1971年3月,六安专区改名六安地区,霍邱县仍属之。

2016年,设立六安市叶集区。原霍邱县的叶集镇、三元镇、孙岗乡划归叶集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