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时地属南疆,故名南巢。《尚书·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
周时为巢(伯)国地。春秋时为楚属国。四至大致东到昭关(今属含山县),西至庐江,南达长江,北到巢湖。巢国多次被吴国所占,《春秋》:鲁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公会吴于橐皋”,即今柘皋。周元王四年(公元前472年),越灭吴,巢国还楚。
秦统一后,置郡县,柘皋一带为橐皋县,巢湖以南为居巢县,也作居鄛。两县均属九江郡。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设淮南国,领居巢。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居巢改属庐江郡(橐皋仍属九江郡)。东汉橐皋归逡遒县(今肥东),居巢为刘般封国,称居巢侯国。东汉末年,袁术占据淮南,重立居巢县。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居巢属吴。二十二年曹操占居巢,此后一直隶属曹魏。西晋在原居巢境分设居巢、临湖、襄安,隶属庐江郡。南北朝设南豫州,领南礁郡;刘宋大明三年(公元459年),居巢易名蕲,隶属刘宋。萧齐因之。南梁置合州,蕲所在的南谯郡属之。
隋统一后,改合州为庐州。开皇元年(公元581年),襄安改属庐江郡。据《隋书·地理志》载:襄安”有龟山、紫微山、亚父山、半阳山、白石山、四鼎山”。至此,今巢湖市东、西、北方位大致形成。
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析襄安为开城、扶阳两县,隶属巢州。七年州废,合两县名巢县(巢县一名,当始此),隶属庐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天下为十道,巢县属淮南道。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州为郡,隶属庐江郡。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归淮南军领辖,次年庐江郡改为庐州,随属之。五代始属唐。天五年(公元908年)唐亡,归吴。后晋天福二年(公元937年)属南唐,归昭顺军。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归保信军。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设无为军,治所在巢县城口镇(今无为县城),领巢县、庐江二县。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县治设巢城(今巢湖市址)。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析巢县南、庐江东置无为县。至此,今巢湖市的四至基本确定。南宋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升巢县为镇巢军,属沿江制置使司。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设无为路,镇巢军隶之。二十三年再称巢州。二十八年,置巢州为县。自此巢县名至改置巢湖市前一直未变。泰定二年(公元1325年)分天下为十八道,巢县属淮西道。至顺三年(公元1332年)归淮南江北行省。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朱吴设中书省,巢县隶庐州府无为州。清废州设府。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巢县属庐州府,归江南左布政使辖;康熙元年(公元1667年)改属安徽省,后属安庐滁和道辖。
民国元年(1912)元月,巢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3年6月至民国17年8月属安庆道,民国21年10月至民国27年7月属第二专区,后改属第五专区。
民国27年10月25日改属第三专区。
民国28年元月改属第五专区。
1949年元月13日,内定巢县属江淮解放区第五行政区,县政府设柘皋镇。4月21日改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
1952年2月4日,巢县改属芜湖专区。同年县政府迁至巢城。
1958年8月7日改属合肥市。
1961年4月13日复属芜湖专区。
1965年7月14日复设巢湖专区,专区驻巢城,巢县隶属之。
1971年8月29日,巢湖专区改称巢湖地区,巢县隶属不变。
1983年10月23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复决定,撤销巢县改置巢湖市,行政区域不变。
1984年1月4日,巢湖市正式成立,仍属巢湖地区。
1999年7月9日,安徽省政府批复撤销巢湖地区及县级巢湖市,设立地级巢湖市,地级巢湖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居巢区青年路。原县级巢湖市改为居巢区,以原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为居巢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风路。巢湖市辖原巢湖地区的无为县、庐江县、含山县、和县和新设立的居巢区,实行市领导县、区体制。
2011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设立县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撤销地级巢湖市。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
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的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