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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表及统计图的制表原则和要求。

统计表:   (1) 统计表的制表原则   1) 应重点突出,即一张表一般只包括一个中心内容,内容较多时可以用多个表格表达不同指标和内容。   2) 统计表要层次清楚,即标目的安排及分组符合逻辑,便于分析比较。主谓分明,通常主语放在表的左边,作为横标目;谓语放在右边,作为纵标目。由左向右读,构成完整的一句话。但若统计表的主语项目少而谓语项目多或主语项目多而谓语只有一项,亦可将纵标目作主语、横标目作谓语,阅读时从上至下。   3) 统计表应简单明了,一切文字、数字和线条都应尽量从简。   (2) 制表要求:统计表通常由标题、标目、线条、数字4部分组成。表中数字区不插入文字,也不列备注项。必须说明者标“*”号等,在表下方说明。   1) 标题:应高度概括表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的时间、地点和研究内容,左侧加表号,置于表的上方。   2) 标目:有横标目和纵标目,分别说明表格每行和每列数字的意义。横标目位于表头的左侧,代表研究的对象;纵标目位于表头右侧,表达研究对象的指标。注意标明指标的单位。   3) 线条:力求简洁,多采用三条线,即顶线、底线、纵标目下横线。部分表格可再用短横线将“合计”分隔开,或用短横线将两重纵标目分割开。其它竖线和斜线一概省去。   4)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指标小数点位数一致,位次对齐。表内不留空项,无数字用“—”表示,缺失数字用“”表示,数值为0者记为“0”。   统计图:①根据资料性质和分析目的正确选用适当的统计图。②除圆图外,一般用直角坐标系的第一象限的位置表示图域(制图空间),或者用长方形的框架表示。③绘制图形应注意准确、美观,给人以清晰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