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刘邦时置枣强县。
两汉之世,枣强与广川两县,几度“离合废置,本为一也”。
三国时代属魏,省广川县,复置枣强县,仍属冀州清河郡。
西晋时代,枣强县省入广川县,属冀州渤海郡。
东晋时代,后燕复置枣强县,并置广川郡,枣强为其所辖。
北魏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并枣强县、索泸县入广川县。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公元498年),重置枣强县。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废广川县,并入枣强县,属长乐郡。
隋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枣强县治所复为今旧县村。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长乐郡为冀州,枣强属之。
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郡为州,信都郡复为冀州,枣强属之。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州以上设道,枣强属河北道冀州。
入宋,枣强属河北东路冀州。
金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县城毁于洪水,十年(公元1132年),由旧县村处迁于刘马村,即今县城址,仍属河北东路河间府冀州。
元朝,枣强属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真定路冀州。天历三年(公元1330年),真定路改属中书省。
明朝,改路为府,枣强属北直隶(京师)真定府冀州。
清朝,改布政使司为省,并将北直隶改为直隶省,又以冀州为直隶州,枣强县、新河县、南宫县、武邑县、衡水县5县同属冀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仍袭清制,枣强县属直隶省(省会在天津)冀直隶州。
民国一年(1913年),直隶省废府、州,一律改称县,各县直隶于省。不久,分省为渤海、范阳、冀南、口北4个观察使。
民国二年(1914年),将4个观察使改划为4道,枣强县属大名道。
民国十六年(1928年)6月,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废道,改为省、县两级制,各县直隶于省。
1935年试行省、区、县3级制,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7年)3月又划为17个督察区,枣强县属第14督察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8年)8月,建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枣强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第三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八年(1940年)夏,枣强分为枣南、枣北两个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3年)秋,为纪念在西江官村对日伪作战中牺牲的冀南军区五分区司令员赵义京和副司令员陈耀元,枣北县曾改名为赵陈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10月,枣南、枣北两县合并为枣强县,属晋冀鲁豫边区人民政府冀南行署第五专署。
民国三十六年(1948年)9月,华北行政区建立,枣强县属华北行政区之冀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