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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的历史沿革

古为蜀山氏地,西周为蚕丛国附庸,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绵竹县,属广汉郡,三国蜀分置阳泉县,西晋初废阳泉入绵竹。晋太始二年改属新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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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隆安二年分置晋熙郡,领苌阳、南武都、晋熙三县。刘宋建元年废晋熙,属南新巴郡,梁天监元年复置晋熙郡,领南武都、苌阳,属潼州。北周废晋熙县入阳泉。隋开皇元年废晋熙郡,阳泉改属梁州,开皇十八年,改阳泉为孝水。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复名绵竹县,并徙治于今剑南镇,属蜀郡。以后虽江山易代,县名因之。

民国时,绵竹属四川省川西道。

民国24 年(1935年),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199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

2009年国家规划江苏省对口支援绵竹市,得到江苏省十强县和四强地级市的支援,绵竹市逐渐恢复城市规模。绵竹市本地支柱企业剑南春集团、龙蟒集团、仟坤集团以及东汽东电二重机械配套企业逐渐恢复昔日的锋芒,暂露头角,释放出这颗中华明珠的金色光芒,绵竹市经济如雨后春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