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4年(1925),成立正龙乡公所,驻地正龙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来宾县建立江湾区人民政府,正龙乡隶属江湾区人民政府管辖。
1951年4月,江湾区人民政府改称来宾县二区人民政府,正龙隶属二区人民政府管辖。
1955年12月,二区人民政府改称大湾区公所,正龙乡隶属大湾区公所管辖。
1958年1月,撤区改乡,正龙乡从大湾区公所分出,称龙北乡。同年5月,龙北乡改为大安乡,驻地由正龙迁至大安,辖4个小乡。同年8月,小乡改称大队。
1959年2月,大安乡改称大安人民公社。
1962年9月,撤消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大安、大湾2个公社合为大湾区。
1969年1月,政区调整,区改公社,公社改称大队,正龙乡境内的正龙、大安、朝阳、力村4个生产大队属大湾公社管理。
1974年,从力村大队中分设新村大队。
1979年7月,在全县8个较大的公社增划管理区,大湾公社增划正龙管理区,系公社的派出机构。
1980年,大安大队改称大龙大队,从大龙大队分设东阳大队。
1982年大龙大队因与平阳公社大龙大队重名,复称大安大队。
1984年9月机构改革,公社改称乡、镇,正龙从大湾分出,建立正龙乡,至今不变,乡政府驻地正龙街,辖正龙、大安、东阳、新村、力村、屯口六个村民委员会45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