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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产评估

海洋资源资产评估涉及到一个区域的海岸线、海岛以及周边海域资源资产,海域矿产、石油、渔业、水产品养殖资产、船舶海损价值、海洋环保的评估。沿海城市与船舶造成的污染赔偿价格评估。海洋资源资产评估恰恰是执业各级政府实施的征占用海洋、海域资源资产补偿价值评估;银行、信用社以海洋资源资产等抵押贷款评估等项目;公、检、法涉案的海洋、海域价值补偿评估及价格鉴证的评估。   评估范围:海域使用权、海洋矿业、工厂化育苗及养殖、底播增殖放流、水库、池塘养鱼、网箱养鱼、稻田养鱼、流水养鱼等)、水产品加工业、船只、码头、港口、渔用冷库、水产育苗室、水产养殖工程设计与施工、海损事故、水产污染死鱼赔偿、资产抵押、海事司法鉴定等。   海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海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根据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必要的检测、化验、分析等手段,对海事纠纷中涉及的海洋环境质量、海洋动植物的损失、海上船舶碰撞事故的起因责任等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海洋污染鉴定:运用海洋学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采用现代海洋调查分析仪器,按照《海洋调查规范》和《海洋监测规范》对相关海域、海区的海洋环境质量、污染物、污染源及被损害的海洋动植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通过分析,对相关海域、海区的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破坏及海洋动植物的损害程度,作出勘验分析和评估鉴定。   2、船舶碰撞事故鉴定:依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航海惯例、海况、船舶动态等相关资料对海上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起因和责任进行分析评估和鉴定。   3、海水养殖损害鉴定:依据鱼、虾、贝、藻类养殖物的养殖原理、生理特性和生物技术,对海水(海底)养殖物受损原因及其产量、价值进行勘验、评估和鉴定。   4、海运货损鉴定:依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通过测试仪器进行化验分析,对海洋运输中受损货物的受损原因及损失价值做出评估鉴定。   5、海洋工程及设施鉴定:依据建筑学、水工学、港口工程学、海洋学及国家相关规范与标准,通过必要的仪器测试、测量及图纸反演,对海洋工程及设施的质量事故、工程造价和损坏程度进行评估鉴定。   6、船舶评估鉴定:对涉及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等合同纠纷中的拍卖船只进行评估鉴定。   7、海域使用和征用补偿鉴定:因建设需要,对海域使用和海域使用环境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价;对拟征用的海岸、滩涂、海域的养殖设施、构筑物、养殖物的海域使用补偿金额及海域面积等进行测量勘验评估鉴定。   8、救助打捞司法鉴定:运用相关的科学原理和潜水勘验、探查、录像等技术,对沉船、其他沉没物、水下设施或设施水下部分的实际状况进行鉴定;对水上救助、打捞工程、水下工程中涉及的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   9、溢油鉴定:石油是由上千种不同浓度的有机化合物组成。这些有机物是在不同地质条件下,经过长期的物化作用演变而成,因此,不同条件或环境下产出的油品具有明显不同的化学特征,其光谱、色谱图因此而不同。同时,因制造、储存、运输、使用的环节不同,更增加了油品光谱、色谱图的复杂性。油品光谱、色谱图的复杂性如同人类指纹一样具有唯一性,因此,人们把油品的光谱、色谱图称为“油指纹”。通过对海面溢油和溢油源油样的“油指纹” 进行比对确认溢油源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