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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

在一定时间、空间内行政活动付出的代价与取得的成果之间的比率。行政活动所付出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愈少和愈小,获得的工作成效愈大,则行政效率愈高;反之,行政效率愈低。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目标之一。

判断行政效率的高低是很复杂的,不限于计量人、财、物等的投入和产出的比率,还包括对社会效益的评估。有许多高级、抽象的行政事务,难以用数字计算。不同学派对如何判断行政效率有不同看法,如传统学派主张以行政组织付出的代价与取得的成果之间的比率判断行政效率;行为学派主张以行政对公众影响程度和公众受益程度判断行政效率;决策学派主张以是否选择最佳决策方案判断行政效率;系统学派主张以行政进程是否符合系统方法判断行政效率;计量学派主张把各种行政工作的消耗和效果加以量化比较判断行政效率;法律学派提出以权利、责任实现的合法程度判断行政效率。

测量行政效率的主要方法有:

(1)行政费用测量法。把完成任务所投入行政费用的多少作为测量行政效率高低的尺度。这种方法还可细分为单位费用法、人头负担法、件数费用法。

(2)行政功能测量法。行政的基本功能是建设、保卫和管理国家,服务人民。这些行政功能实现的程度就是衡量行政效率高低的标准。

(3)标准比较法。以公认的或特定的行政管理应当达到的水平为标准,比较行政管理实际达到的水平,衡量行政效率的高低。

(4)因素评分法。决定行政管理成败优劣有诸种因素,在衡量某一行政管理效率时,把主要的相关因素按其作用大小给定不同分数,然后把这些分数相加,得出反映行政效率高低的分数。测定行政效率注意功能与价值的统一,定性与定量的统一是重要的。

影响行政效率的因素很多,如行政体制完善和稳定程度、行政组织合理和健全程度、公务人员素质优化程度、管理方法和技术先进程度等。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在于:建立科学的行政组织和工作体制,提高行政领导和公务人员的素质,采用有效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激励公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实现管理标准化、法制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