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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属闽西地区)明溪县的历史沿革

明溪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渔塘溪一

带繁衍生息,创造自己的文明。

县境秦属闽中郡,西汉属闽越地,东汉为会稽南郡。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代属邵武、绥城地域,唐、五代至宋代属汀州和南剑州及邵武地,宋设清流县明溪镇(驿)。

明溪县建县前,疆域分属清流、宁化、将乐、沙县。

明成化六年(1470年)同知程熙以“地旷远, 民梗难治”为由,奏准析清流县的归上、归下里,宁化县的柳杨、下觉里(含泰宁县沂州的一带村庄),将乐县的兴善、中和里,沙县的沙阳里合置归化县。隶属福建布政司汀州府。初名归化是“因有古归化地在其中”及归顺朝廷成化之意。

在这前后, 由于战乱、灾荒等诸多因素,大举南迁的中原汉人,历经长途跋涉,几经辗转之后,陆续在县境内居住,这里因而成为中原汉人的聚居地。客家人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发达的文化,促进明溪地方农业和冶炼业的发展。

清归化县隶属汀漳龙道汀州府。

民国3年(1914年)6月,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归化县隶属汀漳道。

民国14年(1925年),国民政府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归化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0年(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归化县,归化成为中央苏区廿一县之一。1931—1934年,后隶属闽粤赣省、福建省、闽赣省。

民国22年(1933年)4月,因与绥远省归化城同名,奉民国政府令改名明溪县。以境内的渔塘溪将城区分成大小阜,两阜相对如“明”字,故更名明溪县。同年11月,以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为核心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12月11日人民政府第十一次中委会决议将福建划为闽海、延津、兴泉、龙汀四省及福州、厦门二特别市。明溪县划属龙汀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复属福建省。

民国23年(1934年)7月,南昌行营训令,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县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区治在长汀。

民国24年(1935年)10月,福建省行政督察区缩编为7个,明溪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区治在民国29年6月1日,吉口、吉溪、岩上、岩下、乌龙等5保53甲划分给新建的三元县。

民国32年(1943年)9月,全省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明溪仍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区治在长汀。

民国35年(1946年)1月,全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县改属第九行政

督察区,区治在永安。

民国36年(1947年)4月,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全省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划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区治在永安。

1949年10月24日,明溪县成立自动解放委员会,宣布起义。隶属永安专员公署(专署驻永安)。

1956年10月,明溪和三元两县合并为三明县,隶属南平专员公署(专署设南平)。同年10月,原盖洋区的夏坊、鳌坑、邓珩、枫溪、小珩、李沂6乡划出归宁化县。

1957年,原胡坊区福西乡的沙芜坑(即黄沙坑)划人三明县增坊乡。

1958年7月,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成立,三明县属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及南平专员公署双重领导。

同年7月,沙溪并人岩前公社。

1959年2月,三明县与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原三元县域设三明市,原明溪县域改称三明县(包括原三元县的岩前、吉口)。三明县隶属三明市。

1962年9月1日,岩前公社析为岩前、沙溪两个公社。

同年12月,夏坊、枫溪2个公社从宁化县复划归三明县。

1963年,岩前公社复划归三明市。

1964年4月,国务院批复,将三明县改名为明溪县,隶属三明行政专员公署。

1966年,建宁县均口公社黄天岭、划坪2自然村划人明溪县夏坊公社。

1970年10月29日,盖洋公社大洋大队的盖竹洋、黄沙坑2自然村划给清流县林畲公社。

同年10月29日,清流县林畲公社曾坊大队无上坑生产队及岭头村4户农民划人盖洋公社大洋大队。

1980年,三明市岩前公社增坊大队黄沙坑生产队划人沙溪公社六合大队。

1983年5月,三明专员公署改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带县新体制。明溪县隶属三明市。